2014-10-03 20:52:09果前

4341-何等為『四眾易犯之殺業』

標題:何等為『四眾易犯之殺

    眾所周知:四眾指僧俗四眾,即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又『三業』者,指身業、口業、意業。身業即身之所作,如殺生、偷盜、邪淫、酗酒等事是;口業即口之所語,如惡口、兩舌、綺語、妄語等之言語是;意業即意之所思,如貪、瞋、痴等動念是。至於何等為『四眾易犯之殺』?依《佛說佛名經》開示四眾自從無始已來至于今日,常懷磣毒無慈愍心,

  1. 或因貪起殺,因瞋因癡及以慢殺。

  2. 或興惡方便,誓殺願殺及以咒殺。

  3. 或破決湖池,焚燒山野田獵捕魚。

  4. 或因風放火飛鷹放犬,惱害一切六道眾生。

  5. 或以[打-丁+]弶抗撥枚戟弓弩,彈射飛鳥走獸之類。

  6. 或以罛網罾釣,撈漉水性魚鱉黿鼉蝦蜆蠃蚌濕居之屬,使水陸之與空行藏竄無地。

  7. 或畜養雞豬牛羊犬豕鵝鴨之屬,自供庖廚貨他宰殺,使其哀聲未盡毛羽脫落鱗甲傷毀,身首分離骨肉銷碎,剝裂屠割炮燒煮炙,楚毒酸切橫加無辜,但取一時之快口,得味甚寡,不過三寸舌根而已。

  8. 或復興師相伐彊場交諍,兩陣相向更相殺害。

  9. 或自殺他教殺,聞殺歡喜。

  10. 或習屠鱠債為刑戮,烹宰他命行於不忍。

  11. 或恣忿怒揮戈撫刃。

  12. 或斬或刺或推著坑塹。

  13. 或以水沈溺。

  14. 或塞穴壞巢土石[石*]岬。

  15. 或以車馬[跳-兆+]轢踐蹋一切眾生。

  16. 或溉灌陸田墮胎落子破卵壞巢,毒藥蠱道傷殺眾生,墾土掘地種植田園養蠶煮繭,養貓搦鼠傷殺滋甚。

  17. 或打撲蚊[虫*]蠅蜂蝎,掐抯蚤虱。

  18. 或燒除糞掃,開決溝渠枉害一切。

  19. 或噉果實或用穀米,或水或菜橫殺眾生。

  20. 或然樵薪或露燈燭焚諸蟲類。

  21. 食醬酢不看搖動。

  22. 或瀉湯水澆殺蟲蟻,如是乃至行住坐臥四威儀中,恒常傷殺飛空著地細微眾生。

  23. 或以鞭杖枷鎖桁械,壓立拷掠打擲,手腳蹴蹋纏縛籠繫斷絕水穀,如是種種諸惡方便苦惱眾生。

    由此觀之,如是『二十三者』,即所謂四眾易犯之殺業,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殺害』之罪能令眾生墮於地獄餓鬼受苦;若在畜生則受虎狗豺狼鷹鷂等身,或受毒蛇蝮蝎等身常懷惡心,或受獐鹿熊羆等身常懷恐怖;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者多病,二者斷命是故欲消除此等罪報,勢必非藉由『懺悔業障』,不能為功。

    總而言之,懺,梵語具云懺摩,華言悔過。今言懺悔,華梵兼舉也。謂之懺者,陳露先罪;悔者,改往修來。若欲懺除業障,即當自念無量劫中,由貪瞋癡,作諸惡業,障蔽真性;今當清淨三業(三業者,身業、口業、意業也),於諸佛菩薩眾前,誠心懺悔,不敢覆藏。故云懺悔業障。又懺悔為天台所立五悔之一,洗除已造之罪之唯一要法也。如同《心地觀經》曰:「若覆罪者,罪即增長,發露懺悔,罪即消除。」《業報差別經》曰:「若人造重罪,作已深自責,懺悔更不造,能拔根本罪。」《普賢行願品》曰:「我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瞋癡,從身語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懺悔。」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4103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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