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17-何等為『菩薩不護惡眾生十五濁事』
眾所周知:『菩薩』者,具名菩提薩埵Bodhisattva,又曰菩提索埵,摩訶菩提質帝薩埵。舊譯為大道心眾生,道眾生等,新譯曰大覺有情,覺有情等。謂是求道之大心人,故曰道心眾生,求道求大覺之人,故曰道眾生,大覺有情。又薩埵者勇猛之義,勇猛求菩提故名菩提薩埵。又譯作開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義譯也。總名求佛果之大乘眾。如同《注維摩》曰:「肇曰:菩提佛道名也。薩埵秦言大心眾生,有大心入佛道,名菩提薩埵。」《大乘義章》曰:「菩薩胡語,此方翻譯為道眾生。具修自利利他之道,名道眾生。」至於何等為『菩薩不護惡眾生十五濁事』?依《大方等大集經》開示:惡眾生十五濁事不得護者云何?即所謂
(二)失於自在。
(三)散失種種資生。
(五)失於所愛妻子及諸眷屬。
(六)失於官位。
(七)失居家。
(八)為諸怨家所侵。
(十)瞋於剎利心常行惡。
(十二)
諸偷盜來失種種物。
(十三)
自家婦女恒相鬥諍。
(十五)
短命速死。
由此觀之,如是『十五者』,即所謂菩薩不護惡眾生十五濁事,若惡眾生有如是十五種事,菩薩等不護富伽羅(即補特伽羅)等。何以故?蓋『富伽羅』者,舊譯曰人,或眾生。新譯補特伽羅,曰數取趣。數者,取五趣而輪迴之義。如同《唯識述記》曰:「補特伽羅,數取趣也。」《玄應音義》曰:「福伽羅,經論中或作富伽羅,或作富特伽耶。舊譯云人。應云補特伽羅,此云數取趣也,言數數往來諸趣也。」同曰:「案梵本,補,此云數。特伽,此云取。羅,此云趣。云數取趣,謂數數往來諸趣也。舊亦作弗伽羅,翻名為人,言捨天陰入人陰,捨人陰入畜生陰,是也。」《慧苑音義》曰:「補伽羅,正云補特伽羅,此云數取趣。謂造集不息,數數取苦果也。」
總而言之,『菩薩』者,佛教指上求佛法,下化眾生的聖者。在三乘中,菩薩高於羅漢而次於佛。菩薩標榜大慈大悲,普渡眾生,是大乘精神的象徵。北周‧庾信《五張寺經藏碑》云︰「如來說法,萬萬恒沙;菩薩轉輪,生生世界。」菩薩,乃是梵語菩提薩(Bodhisattva)的省音,意譯為「覺有情」、「道眾生」等。我國民間熟悉的菩薩有觀世音、大勢至、文殊、普賢、彌勒、地藏等。菩薩普渡眾生,往往變現各種「化身」,如觀世音菩薩就有「三十三身」。如同《法華經‧五百弟子品》謂︰「內秘菩薩行,外現是聲聞。」聲聞,即羅漢。唐‧白居易《送守實上人遊江南》詩云︰「無妨菩薩是船師。」船師,是「凡夫」身。此外,「薩(Sattva)除譯為「有情」、「眾生」外,亦譯作「勇猛」。因此,「菩薩」亦可釋謂勇猛求取佛道的聖者。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3年3月30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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