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13-何等為『眾生之十種纏縛』
標題:何等為『眾生之十種纏縛』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何等為『眾生之十種纏縛』?依《大寶積經》開示:我(世尊)觀世間一切眾生,為十種纏縛之所纏縛。何謂為十?即
(二)由無明膜之所覆翳。
(三)煩惱迷醉墮愚癡坎。
(四)愛欲駛流之所漂沒。
(五)末摩死節邪箭所中。
(七)貪欲盛火之所燒然。
(八)過失毒藥之所悶亂。
(九)諸蓋毒刺之所遮礙。
(十)常處生死流轉飢饉曠野正勤疲怠。
由此觀之,眾生為如是等『十種』纏縛所纏縛已,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證無纏無縛法故,以淨信心捨釋氏家趣無上道。何以故?蓋『無上道』者,如來所得之道,更無過上,故名無上道。如同《法華經方便品》曰:「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同壽量品》曰:「每自作是念:以何令眾生,得入無上道,速成就佛身?」《同勸持品》曰:「我不愛身命,但惜無上道。」《法華嘉祥疏》曰:「菩提云道,無上正遍知果道也。」
總而言之,『眾生』者,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0年5月22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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