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01 19:24:47果前

2246-何等為『菩薩摩訶薩未曾有十事』

標題:何等為『菩薩摩訶薩未曾有十事』

 

眾所周知:『菩薩摩訶薩』者,具名菩提薩埵摩訶薩埵。菩提薩埵作道眾生,新譯曰覺有情。摩訶薩埵作大眾生,新譯曰大有情。求道果之眾生,故云道眾生,求道果者通於聲聞緣覺,故為簡別於彼,更曰大眾生也。又菩薩有中高下之諸位,但為示地上之菩薩,更曰摩訶薩。如同《佛地論》曰:「菩薩摩訶薩者,謂諸薩埵求菩提故。此通三乘,為簡取大故,須復說摩訶薩言。(中略)此通諸位,今取地上諸大菩薩,是故復說摩訶薩言。」《法華嘉祥疏》曰:「摩訶薩埵者,摩訶云大。十地論云:大有三種。願大行大度眾生大。薩埵云眾生,即大眾生也。(中略)摩訶薩者簡異二乘,亦求小道,今明求於大道,故名大眾生。」至於何等為『菩薩摩訶薩未曾有十事』?依《度世品經》開示:菩薩坐尊樹下有『十事』未曾有。何謂為十?即

(一)    佛樹時,致未曾有自然之法,十方世界諸如來至真等正覺,各現面像,伸其右掌,各自讚,當使導師得勝,得勝則是第一事未曾有法。

(二)    菩薩若復坐佛樹時,一切諸佛,皆共念之,遣威神往,是為二事。

(三)    坐佛樹時,古昔同學,諸菩薩等,僉俱來至,周匝宿衛,住定意門,以若干物而供養之,是為三事。

(四)    在樹下時,十方世界,草木華實及諸藥樹,雖無神識,自然屈形,悉共曲躬,向於佛樹,而稽首禮,是為四事。

(五)    有大定意,號積法界,超越一切諸菩薩行,假使逮得此定意時,其功德明,越眾開士,是為五事。

(六)    時菩薩,立身海藏離垢光曜總持之場,使諸如來,闡大法雨,是為六事。

(七)    則以柔軟頂之度去,供養如來,菩薩坐於樹下,普遊諸國,無所不遍,是為七事。

(八)    菩薩若坐佛樹下時,其行亦如慧上開士,普見一切眾生根本心念所奏,是為八事。

(九)    坐佛樹時,自然善致佛聖覺定,適得斯定,普周無量三世之事,猶如虛空,是為九事。

(十)    坐佛樹時,則以己身,明識三世,其大聖慧而無等倫,演離垢光,是為十事未曾有法

由此觀之,如是『十事』,即為菩薩摩訶薩未曾有十事,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菩薩摩訶薩為『悲智雙運』、『福慧雙修』而證得無上菩提,勢必(1)具大根(即世世生生培植無量福德善根);(2)有大智(即到十方世界普度眾生,而不著於度眾生之相,處處離相,清淨無染);(3)信大教(即深信般若大教,破除妄想煩惱,斷惑證真,離苦得樂);(4)解大理(即若能返璞歸真,發心修行,決定可以成佛);(5)修大行(即能精修六波羅蜜,發三心,修四攝,離相妙修,中道圓修);(6)經大劫(即三祇修福慧因,百劫成相好果,大願大行,精進不退);(7)證大果(即因圓果滿,福慧雙足,三覺齊備,萬德具足,終究得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總而言之,吾等學佛修道者,若想證得『歡喜地』以上菩薩摩訶薩之果位,就時間而言,至少須歷經『一大阿僧祇劫』,就事功而言,須悲智雙運、福慧雙修至如同『十一、十二』之月亮,將圓未圓(因八地以上菩薩摩訶薩為『十三、十四』之月亮,而佛陀之福慧圓滿如『十五』之明月),確屬不易做到。尤其身處『五濁惡世』之娑婆世界,障道因緣特多,更是如『天方夜譚』般難上加難。是故吾等學佛修道者,若能選擇三根普被、利鈍全收之『念佛法門』,一門深入地修行,只要能臨命終時,自知時至,身無痛苦,心不貪戀,意不顛倒,如入禪定,蒙受阿彌陀佛及清淨海會聖眾,手持『九品蓮花』來接引,一生『西方極樂世界』,即能證得如同『初地(歡喜地)』以上菩薩摩訶薩果位,得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直至成就『佛道』為止。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08年9月30日星期二
妙音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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