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25 21:21:34果前

2216-何等為『菩薩摩訶薩之十魔』

標題:何等為『菩薩摩訶薩之十魔』

眾所周知:『菩薩摩訶薩』者,具名菩提薩埵摩訶薩埵。菩提薩埵作道眾生,新譯曰覺有情。摩訶薩埵作大眾生,新譯曰大有情。求道果之眾生,故云道眾生,求道果者通於聲聞緣覺,故為簡別於彼,更曰大眾生也。又菩薩有中高下之諸位,但為示地上之菩薩,更曰摩訶薩。如同《佛地論》曰:「菩薩摩訶薩者,謂諸薩埵求菩提故。此通三乘,為簡取大故,須復說摩訶薩言。(中略)此通諸位,今取地上諸大菩薩,是故復說摩訶薩言。」《法華嘉祥疏》曰:「摩訶薩埵者,摩訶云大。十地論云:大有三種。願大行大度眾生大。薩埵云眾生,即大眾生也。(中略)摩訶薩者簡異二乘,亦求小道,今明求於大道,故名大眾生。」至於何等為『菩薩摩訶薩之十魔』?依《度世品經》開示:菩薩有十魔。何謂為十?即所謂
(一) 猗於身魔而著五陰。
(二) 為塵欲魔之所得便。
(三) 亦為罪魔之所覆蓋。
(四) 自興起意是為心魔。
(五) 其死魔者棄所生處。
(六) 其天魔者多念諸想為放逸行。
(七) 廢德本魔隨人著冥。
(八) 亂定意魔多所慕樂。
(九) 似善友魔外像如真。
(十) 令不奉修道慧之本魔使離正願。
由此觀之,如是『十事』,即為菩薩摩訶薩之十魔,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魔』者,梵語,魔羅Ma%ra之略。譯為能奪命,障礙,擾亂,破壞等。害人命,障礙人之善事者,欲界之第六天主為魔王,其眷屬為魔民魔人,舊譯之經論,作磨,梁武改為魔字。如同《智度論》曰:「魔秦言能奪命者,唯死魔實能奪命,餘者亦能作奪命因緣,亦奪智慧命,是故名殺者。」《義林章》曰:「梵云魔羅,此云擾亂障礙破壞。擾亂身心障礙善法破壞勝事,故名魔羅,此略云魔。」《玄應音義》曰:「魔莫何反,書無此字,譯人義作。梵云魔羅,此翻名障,能為修道作障礙故。亦言殺者,常行放逸斷慧命故,或云惡者,多愛欲故。」《慧琳音義》曰:「魔羅唐云力也,即他化自在天中魔王波旬之異名也。此類鬼神有大神力,能與修出世法者為留難事,名為魔羅。以力為名,又略去羅字。」
總而言之,吾等學佛修道者,若想證得『歡喜地』以上菩薩摩訶薩之果位,就時間而言,至少須歷經『一大阿僧祇劫』,就事功而言,須悲智雙運、福慧雙修至如同『十一、十二』之月亮,將圓未圓(因八地以上菩薩摩訶薩為『十三、十四』之月亮,而佛陀之福慧圓滿如『十五』之明月),確屬不易做到。尤其身處『五濁惡世』之娑婆世界,障道因緣特多,更是如『天方夜譚』般難上加難。是故吾等學佛修道者,若能選擇三根普被、利鈍全收之『念佛法門』,一門深入地修行,只要能臨命終時,自知時至,身無痛苦,心不貪戀,意不顛倒,如入禪定,蒙受 阿彌陀佛及清淨海會聖眾,手持『九品蓮花』來接引,一生『西方極樂世界』,即能證得如同『初地(歡喜地)』以上菩薩摩訶薩果位,得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直至成就『佛道』為止。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08年8月25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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