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21 00:59:31羅屎蛋
簡訊分手
"我已經喜歡上別人了"
"你應該知道怎麼做"
"就這樣"
不好意思又要拿我弟的一次經驗來講,剛好我同事也面臨到簡訊分手,剛剛上述三句話,就是我弟的其中一位女友用來分手的簡訊。
首先,一封3塊錢的簡訊,一封不到三分鐘就可以發出的簡訊,可以幫你終
假若你想過收到者的心情,答案應該是否定的。
從相識到相信到相戀的時間,所花的心力時間都遠遠超過一封簡訊的
假如這份愛真的不值得妳多花這一分一秒,那你何苦要跟他相戀呢?
我想應該是逃避心作祟,不想面對不想承受,所以選擇最方便,最快速
如果沒有勇氣去面對分手的痛苦跟壓力,又何必去追求一段戀情??
有始無終,連分手勇氣都沒有的人,又有什麼資格談感情???
當你用一封簡訊分手時,可曾想過對方很想知道為什麼?他有很多話想講,他有挽留想做,但是這短短一封簡訊,就可以一口氣把這努力經營的感情就這樣切掉,真的是很不負責任的事情。
說分手的人的確不好受,但被這樣分手的人更難受,連開除都不知道理由,我想死不瞑目就是這樣來的吧,因為沒有好好處理好分手,所以社會案件才這麼多。
因為用失蹤簡訊分手,所以才這麼多人想不開。
奉勸各位既然你已經開始一段感情,請負責任的把他結束,不然難保新人之後不會這樣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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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話)
2010-08-25 10:16:09
讚啦!大推呢!期待新作
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