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18 01:25:49貓的怪奇
廢死聯盟說什麼
廢死和所謂的兩人權公約牽涉到古典主義對於天賦人權的認定,以清教徒的宗教觀所建立的人權基礎:生命皆上帝所賜並無貴賤之別無人有剝奪他人生命之權,意即人人平等生命無限之重,在此完全人權的理論下政府是否有權剝奪人民之生命是有很大的論証空間,由歐洲發起的人權公約便主張基於完全人權要以寬恕和法律以教化為優先的宗旨來處理所有的犯罪罪刑,包括殺人等重大犯罪,因為殺人者死並不能使受害人復生,殺死殺人者違背天賦人權。
但個人一向認為要以相對的觀點來看事情,我無法認同以如此無限制的人權主張來看待如何對犯罪者量刑這件事,正常的社會形態絕不是完美的怎麼可以用一種完全理想準則來處理犯罪,何況是挑動人類道德底線的殺人犯行呢?當殺人者殺人時就表示他否認了天賦人權的概念,他還配擁有此無限制的權利嗎?何況從很多經典的案例中可以看到只有生命被剝奪時,殺人者才能瞭解什麼叫神器不可違,什麼叫做生命無限之重。
摘錄:死刑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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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廢死聯盟認為執行死刑不能使死者復活,執行死刑同樣是殺人~
他們或許知道上帝仁慈的心理,但是他們了解魔鬼嗎?死刑說是懲罰兇手,我覺得應該說是嚇阻未來的兇手更恰當~~個人感覺~~
這個連結是我站台裡整理轉載的一個案子.是日一非常著名的刑案案例,由於這個案子讓當時的內閣重新省思一昧的保護被告和無罪推定主義至上是否正確,並且從此正視受害者及其家屬的權利。 2013-03-21 18: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