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03 00:06:10eveno
法官不吐不快的內心話

有趣的題目,收錄不同法官在法庭上說的話,可惜各篇的篇幅太短,中文譯筆也乏善可陳。只是雖有不足,仍可一看就是。
(粗體字是書中所列之法官話語。本文描述死刑細節,請慎入。)
判你死刑是不得已的。對我來說,你最好給我活久一點。-頁38
應該接受的刑罰,除死刑之外再沒有別的了。-頁50
在學校上課時,刑法老師王皇玉曾經帶我們去參訪「刑場」(執行死刑之處所),分別位於台北監獄台北分監(附設在台北看守所內) 跟台中監獄。
有些同學很忌諱,連門都不踏進去,我則是帶著肅穆的心情,跟著老師及監獄人員到處看著刑場內部。
刑場內設簡易法庭,不過死刑犯的命運通常不會改變,接著他們吃下最後一餐。法醫會事先在犯人心臟部位的背後畫上記號,犯人可以選擇注射麻藥,之後趴在沙地上,等待執刑者自其後方槍擊。如果犯人選擇捐贈器官,則改射擊腦部,由監獄合作醫院指派醫生在現場確認其腦死後送出刑場。
課堂上,老師盡力陳述死刑存廢的正反意見給同學們知曉。
當時參觀刑場之後,我一直在思索,死刑真的是必要的嗎?
死刑,不能保證無誤殺之可能;從數據上來看,也無法有力證實其威嚇之效;如果殺人不對,為什麼國家可以憑恃特權殺人?
這些我都明白,可是想過之後,現在的我仍覺得,只要能確認重大犯行是誰所為,有將犯人永絕於社會之需,又何必迎合所謂的「人權」潮流?
暴走族是暴力團體的少年組。狗糞尚且能做肥料,難道你們不是比產業廢棄物還糟的無用之物嗎?-頁76
15歲的暴走族成員,因想脫離團隊而遭眾人私刑致死。
法官的這席話,引致正反雙方激烈的爭辯。對待少年犯是不是應該如此「苛責」?這些孩子真的不明白奪去人命的意義嗎?怎樣判決才對得起死者,又能讓這些未成年的殺人兇手得到適當的處置呢?
雖然社會新聞也曾發生過那種,父母很認真教導小孩子,但他還是做出嚴重錯事的例子,但這只是特殊個案吧,只要大人多花一些心思,應該可以降低悲劇的發生機率的。
現在,就在這裡,抱抱孩子吧。看看自己孩子的臉,你敢發誓不再使用興奮劑嗎?-頁142
據本書作者描述說,被告當庭看著襁褓中孩子的臉,哭到崩潰。
就是因為身邊,有讓自己值得去努力的人,才有這樣多感人的故事吧。
我也是因為,有身邊親朋好友的支撐,才可以生活得這麼有朝氣呢。
法官不吐不快的內心話(裁判官の爆笑お言葉集),長嶺超輝著,林錚顗譯,博雅書屋出版,2009年9月。
早就想留言了,可是電腦壞了好幾天,到現在還沒有修好,唉......
我覺得死刑是必需的,尤其在一些教育不普及的國家,可以起警嚇作用
而青少年也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雖然說年紀小,可是他們其實都懂得是非黑白,只是不懂得甚或是不願意控制自己,很多時候都是因為父母過份溺愛而導致這些悲劇,真是好可悲......
真是很麻煩呢
只是覺得
不一定某些價值觀就是進步
就一定要朝那個方向走
小孩子真的是要用心去教導呢!!! 2009-09-09 01: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