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23 10:25:57蕙君
我的作文簿——之四、向有光的地方走去
從很小的時候,就常常聽媽媽說我:「生的跟一家人都不一樣,又孤僻、又自我,不管做什麼事、在哪裡,也從來都沒有把家人放在第一個位置,在意的人,永遠都只有自己!」雖然當時候的我,心裡真是覺得不服氣,也始終認為,我不是這樣子的人,但是我的每一個行為,所做的每一件事,似乎都在證明:對!我真的是一個自私的人!
大學聯考的時候,故意連一個離家近的學校都不填,所有的志願只落在遠遠的台北,等到一確定考上,就立刻搬上台北,週休二日也寧可拚命打工、玩樂,不想回家,好不容易大學四年念完,畢業了,還是只想永遠留在台北工作,甚至想,乾脆結婚,自己組一個真正想要的家,這樣一步一步迅速而堅決地只為了離開,離開那個從小就令人不耐煩的家。
因為那個家裡,有太多討厭的人、事、物,爸爸不定期的騷擾和混亂,弟弟的任性、不成材,或是媽媽一次又一次,為了爸爸跟弟弟偷偷掉的眼淚,心疼媽媽卻總是忍不住對她發脾氣的我,想要表達愛家人,卻常常沒辦法變得柔軟的我,還有鄰居一雙又一雙窺探的眼睛,看起來溫暖,其實是為了蒐集八卦材料的關心……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所不能夠忍受,想要急急逃開的,然而,它們卻像是一個很深很深的黑洞,好像愈急著遠離,就會被更大的力量緊緊抓住,我以為,一大步一大步地遠遠離開那個從小長大的家,就可以用更大步、更大步的速度,走進一個充滿光亮的世界,但是等到自己終於如願嫁人,真正離開了,才清楚地知道,我沒有,我只是點了一盞,自以為能夠照亮生命的燈,然後假裝看不見周圍的黑暗,一步步把自己推向更黑更暗的洞底。
直到我的小女兒出生,自己也變成一個孩子的媽媽,才慢慢了解、體會媽媽當時的心情,才知道自己究竟把媽媽傷害得有多深,才願意放下手裡的燈,轉身,背著身後的黑暗快步前進,雖然途中得要重新經歷過從前的記憶,有時還可能因為太痛了,想要乾脆放棄,但是,我知道不可以,唯有面對不想面對的過去,唯有舉起手瞇起眼睛逆光前進,我才可以真正向著有光的地方走去,真正讓自己的心住在有光的世界,而且實實在在地溫暖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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