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9-06 13:18:06馬德里人
【西班牙旅行資訊服務】西班牙申根觀光簽證辦理指南
馬德里人 整理
資料來源:駐台北西班牙商務辦事處
資料時間:20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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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 申根觀光簽證>>
【申根締約國家(簽證適用國家)】
奧地利、比利時、法國、德國、希臘、義大利、盧森堡、荷蘭、西班牙、葡萄牙、丹麥、芬蘭、瑞典、冰島、挪威
【應準備文件】
<<停留30天以內>>
A.簽證申請表格:
(一) 本人親自簽名
(二) 在申請表第一頁貼妥最近一年照片一張
(三) 簽證效期自預定出發日起算填寫
B.護照:正本暨影本一份(效期三個月以上)
C.旅行行程表
D.機票影本或訂位紀錄
E.身分證影本一份(無身分證者以戶口名簿正本暨影本一份、或者戶籍謄本正本一份代替)
<<停留31-90天外加>>
F.財力證明:最近一個月內之存摺、定存存單、或銀行出具之存款餘額證明(以上其中一項即可,正本暨影本一份)
G.解釋說明函:說明申請人之身分、職業、旅行目的、拜訪國家及停留時間;以英文或西班牙文書寫
【簽證費】
30天以內 單次 750NTD. 多次 900NTD.
31-90天 單次 900NTD. 多次 1050NTD.
【收件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 0900-1130
【領件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0900-1130
【工作天數】六天(不含週六日暨國定假日)
地址:104臺北市民生東路三段49號10樓B1
簽證組電話:02-2518-4901~3 FAX: 02-2518-4904
資料來源:駐台北西班牙商務辦事處
資料時間:20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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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 申根觀光簽證>>
【申根締約國家(簽證適用國家)】
奧地利、比利時、法國、德國、希臘、義大利、盧森堡、荷蘭、西班牙、葡萄牙、丹麥、芬蘭、瑞典、冰島、挪威
【應準備文件】
<<停留30天以內>>
A.簽證申請表格:
(一) 本人親自簽名
(二) 在申請表第一頁貼妥最近一年照片一張
(三) 簽證效期自預定出發日起算填寫
B.護照:正本暨影本一份(效期三個月以上)
C.旅行行程表
D.機票影本或訂位紀錄
E.身分證影本一份(無身分證者以戶口名簿正本暨影本一份、或者戶籍謄本正本一份代替)
<<停留31-90天外加>>
F.財力證明:最近一個月內之存摺、定存存單、或銀行出具之存款餘額證明(以上其中一項即可,正本暨影本一份)
G.解釋說明函:說明申請人之身分、職業、旅行目的、拜訪國家及停留時間;以英文或西班牙文書寫
【簽證費】
30天以內 單次 750NTD. 多次 900NTD.
31-90天 單次 900NTD. 多次 1050NTD.
【收件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 0900-1130
【領件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0900-1130
【工作天數】六天(不含週六日暨國定假日)
地址:104臺北市民生東路三段49號10樓B1
簽證組電話:02-2518-4901~3 FAX: 02-2518-4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