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7-21 17:48:43ET

夜貓網聚

閱讀前準備事項:

    一、左三圈,右三圈,讓您的眼睛暖身一下。

    二、調整好您的呼吸及心跳,拿出您的耐心,堅定您的決心。

    三、建議您將這篇冗長的文章,【複製】到WORD等文書處理軟體後,再慢慢閱讀。



  本文開始。



※※※※※※※※※※※※※※※※※※※※※※※※※※※※※※※※※※※※



  2002年1月6日,【夜貓族討論區】舉辦了第一次網聚,由逸嵐主辦。

  至於為什麼要選這一天,其中的曲折過程,就請大家問問咱那帥氣壯碩的逸嵐大哥哥(我只負責吃和玩,所以不要問我)。



  為了這次的網聚,我還特別在前一天,到台北捷運站去學坐捷運。

  憑著我的聰明才智,我只學一次就會了,但在之前,我卻得到一個錯誤的訊息,那個訊息是這樣子的:



    有誰能夠去台北車站接外星人...我就去...><...不然外星人不熟地球路...會失蹤...@@# ET 16:55:59 12/31/01



    Re: 呵呵呵~~~ET你要不要先留下電話,以便我們找得到你,不然萬一你在台北走丟了,回不到月亮去了那怎麼辦??!!...# 痞子狐疑^ ^ 有哪斑捷運從月亮來的?! 08:56:47 1/02/02



    Re: ET,我跟你說,你到了台北火車站就直接去做捷運藍線啦!!在公館下車(那站就叫"公館"),再問一下人家麥當勞在哪裏就行了!!路是靠問出來的喲!!# 閨女=^_^= 17:05:05 12/31/01



    嗯咳~~~捷運藍線會坐到昆陽或板橋喔^^""""""請搭淡水-新店線# 山林 22:09:18 12/31/01



    閨姊用的中文輸入是倉頡吧...? 火楓狐心 20:05:36 12/31/01

    (「坐」捷運,閨女把它寫成「做」捷運)



    Re: 呵~~~~~~~~~~~~~~~~~~偶爾會出搥嘛!!# 閨女=^_^= 21:30:58 12/31/01





  以上對話,一字未改,一字不漏,我不想說太多,我只能說:

    一、痞子大姐姐很美麗,也很好心,但她卻忘了我住「烏龜星」。

    二、山林大哥哥很漂亮(我並沒有用錯形容詞),也很細心,他提醒我不該聽閨大媽的話。

    三、火楓大哥哥很帥氣,也很用心,他發現閨大媽用錯字,但閨大媽卻找理由辯解。



  好了!這樣大家知道我要說什麼了嗎?不知道沒有關係,因為有一個人一定會知道。



√     √     √     √     √



  2002年1月6日清晨,我搭火車北上,到了台北車站,再轉搭捷運到公館,在第三出口(台灣大學)現形。

  出了門口,問了路人,知道麥當勞的方向之後,便急行前往。



  當我找到麥當勞的〝M〞字招牌後,發現在那招牌底下,有一群人層層疊在麥當勞叔叔的身上,那種情況,就像一堆趴趴熊疊在一起一樣。我猶豫了很久,才決定走過去面會那些趴趴熊們。

  雖然他們看見我已來到,但還是不願意下來表示熱絡。

  我不高興的踹了一下麥當勞叔叔,他們才「叮叮咚咚」的滾了下來,不過臉上的表情看起來不太高興。

  而麥當勞叔叔為了感謝我減輕他的負擔,塞了一個麥香堡在我的嘴裡。



  「咻~」(一陣冷風吹過)



  我友善的向大家打了個招呼,經過高大英俊的《木之本》介紹之後,才知道當天出現的還有親善大使《尚雍》、漂漂美少男《山林》、『阿茲』卡班的逃犯-《小雨》、月光男子《藍小五》、成熟穩重的《銀色快手》、木之本的朋友《路人甲》、帥氣壯碩的《逸嵐》、風度翩翩的《文麟》、可愛秀氣的《敏敏》以及長髮俏麗的《痞子》。

  事實上我還有見到妖刀,只是他僅在麥當勞和大家碰上一面後,便帶著女朋友逃離現場。鑑於此,故不對他多加介紹,讓他知道我的小氣。



  因為時間已到,為避免有人遲到而失蹤,銀色快手便向文麟要了張N次貼,將電話留在麥當勞叔叔的背上,其中不乏曖昧字句,例如【限未婚】、【等你唷】之類的詞語。

  一行人離開麥當勞門口,直奔XX咖啡館。

  在前去咖啡館的路上,害羞美少女《小真》出現。小真說她因為害羞(有待查證),所以等到大家散開之後,才出現和我會合。

  說到這兒,當天到底還有誰偷窺,自己招了吧!



√     √     √     √     √



  進入咖啡館,大家排排座,一一介紹自己。

  在網路上熟稔的大家,很快的就進入狀況:

    小雨、文麟、敏敏、尚雍、銀色快手、痞子等人自成一局,互訴滄桑。

    木之本、路人甲、逸嵐、藍小五、小真等人自劃一格,互道血淚。

  那我在幹嘛?

  我正吃著自己的簡餐,還不時以眼角餘光掃掠各家美食。



  眾人餐畢,木之本開始說靈異故事。

  正當氣氛凝重(講到最恐怖的地方),突然,桌子正上方的四顆黃色燈泡,慢慢由亮轉暗,眾人不知發生啥事,抿嘴閉口,面面相覷,心中惶恐難掩。

  藍小五首先打破沉默,說了一句:「莫急莫慌不要怕。」

  我也隨後補了一句:「月夜月光藍更愁。」

  這時燈已全滅,不知由誰冒出一句:「小五收驚。」大家想笑,卻不敢笑。



  沒有燈光,大家坐在椅子上,不知如何是好,也不敢亂動。

  過了約半分鐘光景,四顆燈泡又全都亮起。大夥見燈已亮起,繼續談笑風生,完全沒注意到桌旁多了一個人-藍貓姑娘。

  我和小真早已發現整場氣氛的不協調,但為免大家受到驚嚇,不敢多言。



▽     ▽     ▽     ▽     ▽



  害羞美少女《小真》的真實身份,正是由我所派出的〝E周刊〞狗仔隊大隊長(所以我和她的觀察才會這麼敏銳,發覺藍貓的出現)。在場的每一個人都被她以各種角度偷拍,至於什麼時候會上夜貓頭條,請大家拭目以待。



△     △     △     △     △



  藍貓見無人理睬,心裡很悶,一時又搭不上話,只好向服務生點餐,打算先吃再說。



  沒多久,藍貓點的簡餐已經端到她面前。她喝了一口簡餐的附湯,皺了皺眉頭,說:「這湯太鹹了點。」

  這句話說的並不大聲,卻被廚師給聽到了,只見廚師怒氣沖沖的快步走來,一字字咬牙切齒的對藍貓說:「湯,不,會,太,鹹。」隨後,廚師使了個眼神,站在廚師身後兩名帥帥的服務生便擺出架勢,準備教訓藍貓。

  夜貓們這時才發現藍貓的出現,以及意識到藍貓需要大家伸出援手。



  正當夜貓們也捲起袖子,準備出手時,只見藍貓姑娘一揮花拳,左邊的服務生就飛向櫃台,再一抬繡腿,右邊的服務生就往洗手間飛去,所有在場的客人全都嚇得跑出咖啡館外,而打算幫忙的夜貓們個個目瞪口呆,我在一旁鎮靜地喝著葡蔔汁看戲,小真則在一旁「啪啦啪啦」的拍照。

  廚師大罵那兩個服務生沒用,拿起勺子,逕往藍貓襲來。

  藍貓見況,再使出一招「壁虎爬牆」的輕功,在牆上奔走一圈,再翻身使出一記「倒掛金鉤」,將那廚師給踢回廚房。



  整間咖啡館內被藍貓搞得凌亂不堪,這時,裡面唯一的女服務生,渾身發抖的拿著帳單過來給藍貓,說:「小…小姐,湯免費,可是其餘的……。」

  藍貓不等服務生說完話,眼神示意要我們先行離開。

  當我們走出門口,藍貓隨後由咖啡館內衝出,要大夥跟著她一起跑。雖然大家都覺得莫名其妙,但還是跟著跑了一段距離。停下來之後,我上前詢問藍貓:「為什麼要跑?」只見藍貓雙手按著腰,氣喘噓噓,揮揮手表示沒事,要大家放心。

  我知道小真當時還在現場,應該有看到藍貓的一舉一動,於是將小真拉到一旁,問明原委。

  只見小真幽幽地說:「藍貓忘了帶信用卡,就在皮包裡抽出一張電話卡,丟到服務生手上端的盤子裡面。」



√     √     √     √     √



  出了咖啡館,大家決議,前往台大笑園曬太陽。

  此時銀色快手率先離席,他不願多說原因,我就派小真跟蹤,回報後得知,原來是他留在麥當勞叔叔背上的電話被檢舉,因此他被警察約談。



#     #     #     #     #



  一行人零零散散的踏入台大笑園,閒逛聊天。

  步行了幾分鐘,覓得一小草地,大家席地而坐,享受太陽的溫暖(我家小黃也喜歡曬太陽,可惜當天沒讓牠跟)。



  「啊!敏敏不見了!」小真的驚呼聲,嚇了大家一跳。也在這個時候,眾人才發現敏敏已經失蹤了!

  夜貓們緊張的到處大喊敏敏的名字,方圓百里內都找遍了,就是沒有敏敏的回應。眾人決定擴大搜尋範圍,二人一組尋找。

  就在此時,我發現前方不遠處黃沙滾滾,猶如萬馬奔騰。

  「啊!大家快跑呀!」我驚聲尖叫,夜貓們被我一嚇,倉惶失措,拔腿就跑。無奈,二條腿終究跑不過四條腿,我們被一群狼狗追上。

  一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原來夜貓的人這麼團結,槍口一致朝【外】(朝【外】星人)。

  夜貓們想說我每次寫文章都會提到小黃,應該懂得〝狗語〞,便合力將我抓起,丟向狼狗群。



  「霹靂叭啦!」(狼狗骨折的聲音)



  「嗷~嗚!」我被大夥兒丟出,跌坐在地上,身體還壓著兩隻狼狗的大腿,狼狗的哀嚎聲令人心酸。

  「汪!」(還不快閃)其中一條沒被我壓到的狼狗叫了一聲。

  我趕緊翻身跪坐,頻頻向剛被我壓到的兩條狼狗道歉:「嗚~~嗚。」(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剛剛叫了一聲的狼狗又叫說:「汪!汪!嗚~汪汪!」(你們這些人類真的很吵,難道你們不知道我們在睡午覺嗎?待會還有晚課要操,很累耶)

  「汪汪!汪汪!」(而且,我來只是想要請你們安靜一點,你們一群人跑什麼跑?害我們還要跟著追)

  「汪汪汪汪汪!汪汪!」(讓我們追也就算了,竟然還對我們發動攻擊?本來是沒什麼事的啦!現在你們把事情搞大了,打算要怎麼解決)

  「汪!嗚~嗚~汪!」(我剛剛叫小弟回去報告說有幾個手下受傷,我們老大《七逃狼》要你去見牠,看看你的誠意怎麼樣)

  看到這麼多條狼狗對我張牙舞爪,早已嚇得腿都軟了,還能如何?只好滿臉歉意的對牠們說:「汪!嗚~汪!嗷嗚!」(我答應回家後,席開三百桌請客,以示誠意)

  「汪!」(走)狼狗群們見我如此回答,調頭就走,其中還有兩隻是用爬的。

  「看來牠們應該是接受我的道歉了吧!」我的心裡噓了口氣。



  夜貓們見到狼狗群已散,全部當做沒發生這回事,一行人笑嘻嘻的繼續閒逛台大笑園。只有我一個人落寞的跟在後頭,想著這請客的錢要從哪兒來?



  剛才夜貓們被狗追的上氣不接下氣,現在來到一處近湖的地方,有幾張石椅可以坐下,便又停在這兒休息。

  我拿出敏銳的觀察力環顧四周,發現在湖的旁邊豎有一木頭招牌,上面刻著幾行字:



    傳說在晚上的十二點,天鵝會幻化成人形,在湖面上大跳「PALA PALA」舞,這只是個傳說。

台大笑園 天鵝湖社

立於 辛丑年十二月



  唸完招牌,我的眼光順勢滑向湖中央,看見幾隻不知名的魚,側身浮在水面上作日光浴。

  我的心底打了個寒顫,想:「這到底是台大笑園,還是台大鬼園啊?」

  夜貓們在石椅上打情罵俏,玩得不亦樂乎,絲毫沒有注意到周遭環境的詭異。

  大夥兒靠在湖邊拍了幾張照後,眼看時間不早,眾人準備踏上歸途。



  在離開笑園的途中,被藍貓發現我停放飛碟的位置。

  我一直辯稱那是大禮堂,藍貓不信,懷疑敏敏就被關在裡面,一直想衝進去一探究竟。幸好時間不夠,不然我的秘密基地很可能會遭到破壞。



  離開台大笑園前往捷運站,大家臉上的微笑,說明了對這次網聚的滿意,以及期待下次網聚的到來。

  在一個路口轉角,文麟消失在地下道口,當我想去救他時,他已進到地魔的肚子裡了。

  隨後,痞子、小真、藍小五等人,眼睜睜的看著山林、逸嵐、小雨、木之本、路人甲等五人,被捷運站吞噬。

  而我,以【瞬間移動】的超能力,再回到台大笑園的秘密基地,啟動銀河威龍號,返回我的居所-烏龜星。





對於此次網聚,外星人有詩詮釋曰:

  麥當勞大叔身上疊一堆,

  咖啡館拳打腳踢聊是非;

  笑園裡閒晃遊走被狗追,

  捷運站揮手道別約下回。



●     ●     ●     ●     ●



網聚之後:



  狗仔隊大隊長小真回家之後,興沖沖的將底片送洗,卻發現洗出來的照片,僅於台大笑園拍的照片有影像,其餘在咖啡館裡拍的照片全部曝光,這代表著什麼呢?

  更可怕的是,小真在台大笑園湖中,有對幾隻天鵝拍照,又發現沖洗出來照片裡的天鵝,左翅膀張開,還比了個V字型,咧嘴對鏡頭微笑……。



  而我,為了活命,不得不設席三百桌,宴請領導狼狗群的老大-七逃狼(台語)。

  原以為世上除了我之外,再也找不到能夠和狗溝通的人了。如今有機會面對面,除了害怕,心中不免高興,也想看看這人到底有多厲害,除了和狗溝通,還能夠帶領一大票的狼狗兄弟。

  在我見到牠們老大後才知道,牠也是一條狼狗。不同的是,在牠的額頭上,刺有一〝黑桃〞(撲克牌花色之一)的圖形,又在那〝黑桃〞底下,刺著一個阿拉伯數字〝7〞,所以叫做「7桃狼」。

  (七逃狼,這三個字若用台語發音,是指〝地痞流氓,混混〞之意)



●     ●     ●     ●     ●



下回網聚主題:



  好了!好了!大家看了這篇網聚報導,是不是有點嚮往呢?來來來,我告訴大家,下一次網聚,就是到彰化吃肉圓比賽,由木之本主辦,外星人協吃,大家一定要來唷!



    夜貓們疑問:「誰出錢呢?」

    ET高喊回答:「當然是主辦人囉!大家說好不好?」

    「好!」

    「好!」

    「耶!」夜貓們呼聲此起彼落。

    木之本,讓外星人再一次的叮嚀您:「趕緊存錢吧!」



ET著於2001.1.12.凌晨1:31分



寫在後面:

  這是外星人的夜貓網聚實況報導,其中真假難辨,就靠諸位看倌的智慧,以及當事人的辯解。

  此次網聚心得,撰寫之人不在少數,文中未提及之花絮,自然有人說明,因此,作者也不多說,避免千篇一律。



  【夜貓族討論區】網址:

    http://www.nightcats.net/wwwboard/index.html?action=new-post




  作者需要諸位讀者的批評與指教,藉此改進,才能將更好的作品呈現給大家。

  還有最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您願意浪費時間看完這篇文章,作者在此向您致上十二萬分的謝意。

  謹記原則:「您的笑容,是作者完成下一篇文章的原動力。」



  烏龜星網址:
  http://mypaper2.ttimes.com.tw/user/et373370/index.html



  本文所撰,並未刻意影射或污衊任何的人、事、物。以上內容,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若有引用他人文句,且未標註出處者,乃屬作者疏忽,並非刻意盜用……諸如此類行徑,繁多不及備載。如有得罪,實非蓄意,尚祈諸位讀者與原著者多多見諒,海涵一二。

  為免牽涉智慧財產權條例,顧及著作權法律,此文刊登,僅為博君一笑之用。歡迎轉貼,但若為圖利(刊登報章雜誌以賺取稿費)而被檢舉,引發官司訴訟,與本作者概不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