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0 16:07:07Liu 靜娟
與他同情
五十歲以前,她是個幸福的女子。丈夫給她豐足的物質生活,並且像寵孩子似地愛著她。可是有一天,一場意外,她成了寡婦,她的世界完全改觀。
親友同情她、安慰她,要她面對現實,要她打起精神,振作起來。一年以後,她恢復過來了。至少在外表上,她又是以前那個愛說愛笑尚有一份赤子之心的女子。
而她那些親友開始批評她穿得太花,打扮得太年輕。他們潛意識地認為她不該那麼快樂。
那些親友是小人嗎?也不是。他們只是偏愛同情。同情別人使自己快樂。同情即是表示自己至少在某方面勝過被同情者。他們因為自己的優越而慶幸,也為了自己的心腸好而滿意。所以當他們發現自己的同情心已派不上用場時,便覺得不是滋味了。他們甚至氣憤被同情者的快樂。當初看她悲痛欲絕時,他們是真心要她面對現實,要她快樂;現在卻幾乎妒嫉她:「她有什麼資格比我快樂!」
難怪有些人幾乎不近人情的排斥人家的同情。
所以我們同情別人不應存有優越感。把自己當作對方,與他有「同」樣的「情」感,才是真正的「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