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日常》走過手
這幾年,公眾人物若予人無意中看見,閣予人翕(hip,照)著相,媒體攏會講「掠著(捕獲)野生某乜人(bóo-mí-lâng)」。
這日,代誌辦好,時間也拄(剛)好,我就順路去國校門口等我小妹的孫仔Kumo。想袂到等差不多十分鐘,攏無看著伊的影。伊動作緊(快),我懷疑可能是我一時目睭花,無看著,予伊閃過去。今年伊已經慣勢家己轉去厝,免大人去tshuā(帶)矣。
暗時囡仔轉來食飯,我講下晡本來欲去「掠野生的」Kumo,啥人知影竟然予伊「走過手」。
我的後生講,走(跑)過手,應當是講彼个人欲覕( bih,藏),欲閃,無愛予人搪著(tn̄g-tio̍h,遇到)。「伊敢知影你會去?」
我講伊毋知影三姨婆會去,毋是刁故意無愛予我搪著,「按呢講較趣味啦。」 |
紲落(suà--lo̍h,接著)我共伊講有一年爸爸tshuā阿媽、外媽和阮姊妹去京都、大阪旅行。六日後,我和爸爸繼續預定的行程,阿姨先tshuā兩个阿媽轉來台北。真無拄好(bô-tú-hó,不巧),彼日有風颱,起先驚飛行機飛袂成,一旦飛成矣,心内驚惶,去名古屋的火車頂,我一路念佛;到旅社,繼續求神。
後來拍第二通電話,才聽著阿姨的聲。伊講飛行機慢分,過誠久才飛,為著欲閃風颱,閣「斡路」(改方向)飛,比原來的時間加兩點鐘才到桃園機場。「風大,飛行機幌(hàinn,晃動)來幌去,親姆和媽媽攏有驚著。平安到位(目的地)了後,媽媽講好佳哉,thit-thô(遊玩)過手矣。」
聽我講這段故事,我的後生講,「佇遮講過手就真合意思。」
2016.10.25《聯合報》副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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