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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修正草案出爐 勞工每年多放6天假
2014年12月12日 04:10 中國時報記者郭建志/台北報導
勞動部昨(11)日透露,推動全面周休二日的勞基法修正草案,除了法定工時降為每周40小時,每年19天國定假日降為12天,勞工國定假日、例假半年內沒休完,雇主要給加班費,估計勞工可多休6天假。勞動部官員說,年底前可望送到行政院,力拚105年全面上路,造福至少340萬勞工。
勞動部官員表示,修正草案上周大致出爐,邀請勞資雙方、學者專家等共同檢視,由於勞資雙方對於每月加班工時上限等尚有「不同意見」,因此並未完全定案,不算是勞動部的最終版本,目前仍照預定時程進行作業,盼年底前可送交行政院,若無其他阻礙,105年可正式實施。
官員指出,目前規劃法定工時調降為每周40小時,每年19天國定假日降為12天,比公務員的11天多放1天勞動節,至於「每月加班上限」從46小時打算提高到54至60小時,由於勞資仍有意見,因此尚未正式定案,但是變形工時仍維持最多8周不變。
官員計算,法定工時調降後每周工時減少2小時,一年就減少104小時,扣掉原來是國定假日、改為上班日的7天56小時,即可算出全面周休二日上路後,超過340萬勞工每年可多放6天假。
另外值得注意的休假方面,官員指出,勞工的國定假日、例假日若沒有休假,半年內沒補休完,修正草案擬強制雇主發給加班費,避免勞工休假、加班費兩頭空。此外,若是勞工因天災等原因被公司要求銷假出勤,將規定須於7天內補休,公司還要給加班費。
對於過去法規忽略的勞工換班休息時間,官員表示,在參考歐盟規定後,決定強制要求,針對輪班制的勞工在換班期間,至少該有11小時的休息時間,避免勞工因為職業而促發腦心血管疾病,導致過勞死的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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