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16 23:56:30Edmond

朋友出事

上星期,有較多朋友發生了事,故需要用較多時間處理。

星期三早上,突然有一名朋友來電,表示希望透過我尋求法律意見。我在星期四與一各律師朋友通電後,又突然接獲了該朋友來電,表示有一點輕生的念頭,結果我與另一朋友在星期五晚上前往元朗聆聽他的話。

星期四晚,我一直反覆問自己,我以朋友的身份去還是以社工的身份去會較好。當然,他認識了我十多年,無疑朋友的身份會較好,他或許會肯說多一點。

還以為完了這件事後,我會鬆了一口氣。可是,到了星期六晚上接獲既朋友既案主的來電,表示家變在即。因此,我放下手上的工作,立即於晚上相約他,了解事情的一切切。然而,我發現問題較複雜,於是我主動要求與他家人會面,結果星期二晚上工作後,便前往屯門與其家人會面,從而了解一切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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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2008-07-17 07:59:44

儘做啦....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