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發生在屏東縣鹽埔鄉的驚悚情殺案,65歲江姓婦人與75歲黃姓人夫發生婚外情,黃男想分手,2人相約談判過程中,江婦不滿被分手還遭到言語羞辱,拿出預藏的尼龍繩將黃男勒斃並棄屍逃逸,全案屏東地方法院今天判決,江婦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3年,可上訴。
去年7月3日,江婦前往黃男在新園田地工寮,並將魚湯加入安眠藥烹煮,準備昏迷黃男,未料黃男保持清醒,江婦見無機可趁,當日就拿走在工寮的一條尼龍繩放置在車子後方,邀黃男一同前往汽車旅館。
黃男應約後,2人一同前往汽車旅館投宿,江婦則是計畫要剪斷黃男的生殖器,讓他流血過多而死亡,還向汽車旅館員工借了橡皮筋,要套在黃男的生殖器上,未料黃男察覺有異,江婦再度無法得逞。
當晚2人一同開車離開汽車旅館,但卻在車上發生爭執,黃男將車子開到鹽埔鄉南華大橋上進行談判,爭吵過程中,江婦不堪受到言語羞辱,憤而拿出放在車子後方的尼龍繩將黃男勒斃,隨後棄屍逃逸,黃男的屍體被清晨運動民眾發現後報案。
江婦在逃逸過程中發生車禍,遭到警方逮捕,訊後被依殺人罪移送,一審今天判決出爐,法官認為江女行凶手段殘忍,對社會造成相當影響及震撼,犯罪後即坦承犯行,犯後並非毫無悔意,判有期徒刑13年,全案可上訴。(李卉婷/屏東報導)
黃男應約後,2人一同前往汽車旅館投宿,江婦則是計畫要剪斷黃男的生殖器,讓他流血過多而死亡,還向汽車旅館員工借了橡皮筋,要套在黃男的生殖器上,未料黃男察覺有異,江婦再度無法得逞。
當晚2人一同開車離開汽車旅館,但卻在車上發生爭執,黃男將車子開到鹽埔鄉南華大橋上進行談判,爭吵過程中,江婦不堪受到言語羞辱,憤而拿出放在車子後方的尼龍繩將黃男勒斃,隨後棄屍逃逸,黃男的屍體被清晨運動民眾發現後報案。
江婦在逃逸過程中發生車禍,遭到警方逮捕,訊後被依殺人罪移送,一審今天判決出爐,法官認為江女行凶手段殘忍,對社會造成相當影響及震撼,犯罪後即坦承犯行,犯後並非毫無悔意,判有期徒刑13年,全案可上訴。(李卉婷/屏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