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周女家住新竹,夫家在新竹地區開了一家知名的麵店,生活美滿的她,擅長在臉書寫言情小說,意外讓她成為網紅,臉書追蹤者有數千人,家住台北的王男也是她的忠實讀者,2人因此認識,事後2人又因活躍於爆料公社系列社團而成為好朋友。
由於王男家在台北、周女住新竹,2人時常視訊聊天,沒想到竟聊出愛苗,去年7月間,王男在家腄覺,手機一直傳來訊息,王妻好奇拿起丈夫手機察看,沒想到竟看到丈夫與周女煽情的對話,及一堆周女脫光衣服、對著鏡頭搔首弄姿的裸照。
王妻忍著怒氣到天亮,質問丈夫裸照及對話內容,王男毫不避諱承認與周女交往,還有發生性關係,王妻要丈夫打電話給周女,並要周女北上跟她說清楚如何解決,但周女以家裡工作太忙為由拒絕,王妻對丈夫說「我要那個女的給我下跪,要不然就給我200萬」。
周女雖然沒有出來面對,卻打電話詢問王男「你太太有跟你講什麼嗎?」王男將妻子對他說要周女下跪、給200萬元的氣話,一五一十的告訴周女,周女惡人先告狀,對王妻提起恐嚇、恐嚇取財告訴,不久,王男也向妻子攤牌要離婚,王妻雖然才剛生下子孩,但不願再與丈夫牽手走下去,2人很快即辦妥離婚,結束婚姻關係。
但王妻不甘心一個好好的家被毀了,打聽到周女的丈夫在新竹地方頗有份量,還開了一家知名的麵店,親自南下新竹找了周女的丈夫陳男告狀,將她在丈夫手機裡發現的對話及周女的裸照給陳男看,陳男看完冷靜的把周女打發走,還告訴她就當做沒有發生這件事。
王妻離開不久後,周女的朋友傳了一坨沾有血液的衛生紙給王男,告訴他周女被丈夫痛毆一頓,沒多久,周女也對王男提告偷拍妨害秘密,指控有一天2人在視訊時,她要換睡衣,王男答應不會偷看,她才會在他面前換睡衣,沒想到被視訊偷拍。
對於周女指控恐嚇罪,王妻到案否認有恐嚇周女的不法犯意,辯稱當時是氣周女破壞家庭,這些話是對丈夫說的,並沒有要丈夫傳話給周女,也沒有藉此恐嚇取財的意圖。
而王男也否認偷拍,辯稱拍裸照時周女全都知情,甚至還說,現在回想起來,周女的言情小說都是在寫男女之間的情事,那些故事跟本就是周女想像跟這些故事的主角在外遇、在劈腿。
檢察官檢視偷拍的視訊畫面,發現周女在鏡頭前搔首弄姿的脫衣服,2人的對話還笑得非常的開心,周女不可能不知情。最後認定王男並無妨害秘密犯意,處分不起訴,至於王妻被控的部分,也認為事證不足,一併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