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謝姓男子,去年2月2日小年夜前一晚,在觀音區發現離家出走的張姓妻子和潘姓小王坐在蔡姓男子開的車上,謝男以肉身擋在車前,哀求妻子隨他回家過年不成,趴在引擎蓋上阻止他們離開,未料潘姓小王竟要求蔡男開車、還叫蔡男將謝男甩落地,致其因顱內出血等傷重不治,桃園地院今天(12 日)依殺人罪和教唆殺人罪嫌判處蔡男13年徒刑、潘男13年2月徒刑。
判決指出,張姓女子因與謝姓丈夫(47歲)相處不睦,另與男子潘敏弘(48歳,在押)交往並同居;去年2月2日小年夜前一天深夜,張女和童姓閨密約在觀音區新富路附近見面,童女由丈夫邱男駕車、還載著謝男一同前往。
當晚,謝男發現張女與潘姓小王坐在蔡佳煒(40歲)的車上,趁該車停等紅燈時,跳下車以肉身擋在車前,苦苦哀求張女隨他回家過年,但在車上的潘男竟要求蔡男不要理會,並叫蔡開車,謝男情急之下趴上汽車引擎蓋。
未料,潘男又叫蔡男甩開謝男,於是蔡男以時速100公里的速度疾駛而去,期間還重複急煞、加速、蛇行等,直到沿途開了10點9公里後,謝男因體力不支被拋甩下車而重摔路旁,經送醫後因顱內出血等症狀,在去年2月6日傷重不治死亡。
桃園地院審理時認為,謝男當時身體俯趴在汽車引擎蓋上,頭部未配載任何防護措施,蔡男明知高速且長達數分鐘的拋甩駕車之下,無法攀附久撐,且有可能重心不穩摔落地致頭部著地等,仍加速、蛇行,顯有殺人犯意,且迄今仍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今天(12日)依殺人罪判處蔡男13年徒刑,潘男出言叫蔡男開車、把謝男甩落地則依教唆殺人罪判處13年2月徒刑。(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
判決指出,張姓女子因與謝姓丈夫(47歲)相處不睦,另與男子潘敏弘(48歳,在押)交往並同居;去年2月2日小年夜前一天深夜,張女和童姓閨密約在觀音區新富路附近見面,童女由丈夫邱男駕車、還載著謝男一同前往。
當晚,謝男發現張女與潘姓小王坐在蔡佳煒(40歲)的車上,趁該車停等紅燈時,跳下車以肉身擋在車前,苦苦哀求張女隨他回家過年,但在車上的潘男竟要求蔡男不要理會,並叫蔡開車,謝男情急之下趴上汽車引擎蓋。
未料,潘男又叫蔡男甩開謝男,於是蔡男以時速100公里的速度疾駛而去,期間還重複急煞、加速、蛇行等,直到沿途開了10點9公里後,謝男因體力不支被拋甩下車而重摔路旁,經送醫後因顱內出血等症狀,在去年2月6日傷重不治死亡。
桃園地院審理時認為,謝男當時身體俯趴在汽車引擎蓋上,頭部未配載任何防護措施,蔡男明知高速且長達數分鐘的拋甩駕車之下,無法攀附久撐,且有可能重心不穩摔落地致頭部著地等,仍加速、蛇行,顯有殺人犯意,且迄今仍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今天(12日)依殺人罪判處蔡男13年徒刑,潘男出言叫蔡男開車、把謝男甩落地則依教唆殺人罪判處13年2月徒刑。(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