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02 03:07:19果凍讀書會

政治之刀,司法之劍!


刀,是單面刃,政治如刀,掌握政權卻『濫用權力,就如手持政治利刀,砍向政敵』,刀刀見血,就是政治鬥爭。

劍,是雙面刃,司法如劍,司法人員掌握『司法權,就如手持司法之劍,劍劍持平,才是公平正義』。

權力,必須監督制衡,必須行政中立、司法獨立。如一人一黨獨霸,拿刀、劍交相亂砍,民主就會傷痕累累,司法更會血肉模糊。

在封建皇朝,權力的刀劍都握在皇帝之手,明朝皇帝御用工具東廠與錦衣衛,白鞋校尉抓人時,穿飛魚服、配御賜「繡春刀」,象徵無上權威,肆無忌憚橫行。當今爆料政客、名嘴,以政權作後盾,並獲取資訊,穿上現代的言論自由錦衣,肆無忌憚地亂爆料攻擊權勢集團的政敵,這種行徑就如明朝皇帝的御用廠衛。

扁珍涉海外洗錢疑案,正由特偵組檢察官偵辦,目前追查重點為海外帳戶的錢是否為黑錢,如是黑錢,不但洗錢,貪瀆罪責也難逃,無則還其清白。扁家官司應由扁與檢方攻防,這裡談的是『民主法治』原則,當司法之劍祭出,應依法、依證據辦案,且標準要一致。

『司法之劍、行政之劍,都不能當政治之刀,否則,就是不公不義、無法無天』。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涉隱匿吳淑珍疑涉洗錢情資,違法失職被訴;隱匿是罪,外洩也是罪,瑞士檢察署來函要求協查的機密公文,被馬政府官員外洩給藍委爆料,濫用權力之劍,為何不見偵辦?

如扁涉入葉盛茂隱匿公文案,濫用權力之劍護珍,危害民主法治,應罪加一等;瑞士檢察署機密公文外洩過程,如馬劉等高層涉入,同樣是亂用權力刀劍,破壞民主法治。王清峰部長敢不敢組超黨派真相調查委員會調查?

(胡文輝 自由9.1.2008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