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08 09:13:33果凍讀書會

深層海水產業發展之省思


針對97.8.7徐弘毅的貼文,提供本人在工研院座談會的論述底稿供參考!

胡思聰 96.11.12:

我們國家沒有多少經費可以浪費,也沒有犯錯的空間可以拿投資者的資金與人民的健康當白老鼠,所以我們得多用腦袋思考問題,然後才能據以訂定產業決策。

壹、深層海水作為給水水資源應先行研究事項

一、飲用水水源的水質項目及限值訂定。二、水域監測、水質採樣與檢測分析方法建置。三、水質處理技術及處理效率。四、產品水水質項目、標準訂定及認證。五、微生物、藻類、蚤類及螢光物質檢測的必要性。六、重金屬、有機污染物、毒性物質及POPs存在的可能性。七、消毒效率及貯存環境對產品水質的影響。

貳、螢光物質大事紀。
一、生物技術研究1962,Prinston Uni. OSAMU SHIMOMURA,Frank Johnson et al. 從發光水母找到生物螢光bioluminescence因子—Aequorin protein 其中的Companion protein在UV照射下會發射率螢光,命名為Green Fluorescent Protein (GFP).2000,余淑美成功將水母GFP以桿菌植入昆蟲體內基因轉殖。

二、螢光物質致病病理研究1975,呂鋒洲、林國煌提出井水螢光物質可能是烏腳病致病因子,果然分離出一種螢光物質,將此螢光物質打在老鼠身上,老鼠的尾巴和腳逐漸變黑,證實當初的疑慮。1980,呂鋒洲台灣醫誌螢光物質對末稍血管壞疽及動脈鈣化之關係。1990,呂鋒洲、邱輝鐘螢光物質對人類臍靜脈血管內皮細胞凝血及溶血性質之影響.對血漿中凝固因子Protein C之影響。
2005,陳建仁,烏腳病雖已少見,威脅仍在,且有全球化的趨勢,這是因為污染與水源不足,尋找新水源、水質管理出了問題造成的。2005,吳家誠螢光物質含有苯環、雙鍵、三鍵及可遷移電子,驗出可遷移螢光物質,萬一接觸口鼻吃進肚子或吸進肺,致癌因子就存在,有機會造成細胞病變。

三、水中生物及水中螢光物質研究2007,陳琇瑩海中確實有發螢光魚類,只是螢光的成分有可能是蛋白質、長鏈脂肪酸或是醛類,海水的含量多少,並沒有具體的調查結果;深海生物釋放螢光物質,目前沒有明確的學術研究結果說明,到底會對海水產生甚麼樣的結果,這些有機物質分子量大,理論上可以去除。

1984,Colwell J.E. Michigan 環研中心深海物種有12門、100科、800種,有一新的物群名為 pico-plankton ,大小1~4μ。1992,周昌宏 …對海洋不夠瞭解,要用更精確的方法瞭解其多樣性,尤其是野生種的多樣性基礎調查;科學技術本身是為造福人類,但若不妥當則影響甚鉅。1997,周蓮香東岸鯨類資源調查指出,鯨豚資源豐富係因東海岸魚類及魷類豐富;而在花東出現的喙鯨類較喜歡深水海域。

四、深層海水產業發展見解2005,尹啟銘,雖然產業界一致看好DSW的發展潛力,在未了解台灣深層海水成分並提出發展策略前,希望產業界不要操之過急,要差異化投入,才能擺脫美日的領先優勢。
2007,陳昭倫缺乏東海岸深層水的研究資料,學界無由建言、官方操之過急,不假思索套用日本包裝放出錯誤訊息,業者…2005,陳伸賢、洪銘堅 et al.。

1.台灣深層海水產業就是利用東部特有的海底地形及黑潮條件,發展高附加價值、高競爭力的產業。

2.日、美深層海水的應用主要在水產養殖,但有取用相對經濟性與地域性的限制,只能「局部替代」表層海水。

3.深層海水多目標利用是一種新興產業,須有許多法規及行政措施配合。

4.推動深層海水特性基礎研究及產業技術研發。

5.建立檢測驗證制度2006,蕭幸國、徐財生et al.,1.考察不是很成功(日、美廠商有疑懼) 2.僅95-96二年的水域調查,代表性有待商榷。

五、法規標準、檢測方法及行政管裡2007,陳伸賢希望把正義找回來,…政府從源頭、製程、產品都嚴格把關。…政府針對業者的出水口、附近海域範圍進行檢視認證,目前已經建立一套檢驗方法,只要沿用,原則上都可以驗出水質。

目前已經正式使用的有22項標準,到明年可以增加到31項。2007,邵嘉生根據飲用水的衛生標準,進行6項重金屬3項微生物以及一項溴酸鹽的檢測,只要通過檢驗關卡,原則上沒有太大問題。唯一的瑕疵,就是目前的送檢屬於VPC自願性產品驗證,業者必須自己誠實送驗。2007,鄭慧文海洋深層水的檢驗規範為一般包裝飲用水,並沒有其它特殊的檢驗標準(???)。

1994,NIEA W940.50T 自然水體中腐植物質螢光強度檢測方法

—I NIEA W940.50U 自然水體中腐植物質螢光強度檢測方法

—II 固相萃取法 僅適用於地下水、井水、湖泊及水庫水.

1997,環境保護署《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第5條自來水水源 10項、第6條包裝水、盛裝水水源 50項。1998,環境保護署《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細菌性標準2項、物理性標準3項、化學性標準34項(影響健康物質)+ 3項(可能影響健康物質)+ 11項(影響適飲性物質)及 R-cl2、pH,共55項????,衛生署《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衛生標準》第4條重金屬6項(ppm ?),第5條微生物3項(陰性?) 以這樣的衛生標準把關,夠嗎?消費者的健康風險與消費權益?

參考資料:
http://earthk2007.blogspot.com/2008/08/blog-post_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