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21 18:42:54果凍讀書會

結婚新制 光辦宴客,不算結婚

【劉怡女、吳慧玲╱蘋果5.21.2008摘要】

未來除農曆春節期間,其餘日子均可預約登記結婚,《蘋果》調查發現,多數戶政事務所『不受理』吉時預約。內政部戶政司長謝愛齡昨說,後天起『光辦宴客,不算結婚』,要「登記」才有婚姻效力,結婚『登記免費』,但須付更換有配偶姓名身分證的工本費,變更戶籍也可一併處理。換身分證費用為每人五十元。

按照新規定,未來除了除夕跟農曆春節不得預約外,『非上班日』也可預約結婚登記。

另外,為宣傳新制,北市及北縣也花招百出,北縣板橋戶政事務所後天將請北縣副縣長陳威仁、民政局長楊義德和板橋市長江惠貞等官員,擔任結婚書約證人。北市府則讓各戶政事務所,設置結婚登記專屬櫃檯,南港戶政事務所設置宛若婚宴場地的心型拱門和浪漫休憩空間;大安戶政事務所則布置拍照場景供新人留念。

已在法院公證結婚、近日到大安區戶政事務所辦理舊制結婚登記的新人王茜穎說:「原本只是去登記,沒想到有驚喜,現場像攝影棚,拍的照片將在喜宴播放。」將於明年結婚的洪小姐說:「希望預約後,辦理登記當天不要讓民眾等太久,老人家很重視良辰吉日,如果排不到會很麻煩。」

結婚登記新制資訊

實施日期:後天(5/23)起
攜帶證件:攜帶有2名證人簽章的結婚書約、身分證、戶口名簿、新式身分證規格照片各1張
費用:結婚登記免費,2人更換國民身分證規費各50元
注意事項:
.雙方須同時到場,於任一方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除夕、農曆春節期間不受理
.可預約非上班日,而當日辦理時間或名額限制由各戶政事務所規定
查詢管道:http://www.ris.gov.tw/
資料來源:內政部戶政司

遊子 2008-09-29 13:31:48

登記制違反民情 只是為了便宜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