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8 15:13:58ealykao

房地合一方向出爐 採分離課稅並廢奢侈稅

房地合一稅 採累進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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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 房地合一 實價課稅 累進稅率 分離課稅 房產利得稅 不動產
記者/蘇秀慧、孫偉倫
張盛和今向立院報告 按5%到45%六級課徵 預計後年上路
財政部規劃房地合一稅制,初步將採累進稅率分離課稅,稅率按5%到45%分成六級課稅;為減緩重稅衝擊,出售持有二年以上房產者,享有按年減稅優惠,最高減徵比率可望超過七成。
房地合一課稅預定2016年實施,配和新制上路,財政部將同步停徵不動產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解除出售未滿二年的不動產加重課稅限制。
為遏制外資來台炒房,外籍人士出售在台不動產,改以累進稅率取代目前單一20%的輕稅。
九合一選舉之後,據瞭解,府院仍傾向持續推動房地合一課稅制,個人及企業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初步架構亦已成形,今(8)日將由財政部長張盛和向立法院財委會提出「房地一稅制之規劃情形」報告。
依據擬議方案,個人出售不動產,將比照其他所得採取累進稅率,利得在52萬元以內者,按5%稅率課徵;利得逾1,000萬元者,課以45%的房產利得稅。房產利得與薪資、股利等其他所得「雙軌分別計稅」,不必合併課徵,但必須在同一張申報書中報稅。
獎勵措施部分,自用住宅擁有「一屋免稅」待遇,但須符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只有一戶房產、且做自用住宅使用的基本條件,出售價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售屋利得可以全數免徵。據指出,「一屋免稅」的售價門檻可能訂在2,000萬元至3,000萬元間。
由於名下有二棟以上房產者,全國估計約達200萬人,未來將無法適用「一屋免稅」條款。財政部因此規劃以長期減徵與重購退稅優惠,消除房產利得按實價課稅的衝擊。原則上,持有房產年限超過二年,即符合減稅資格,持有愈久減徵比率愈高,目前擬訂最高可減稅七到八成。

房地合一方向出爐 採分離課稅並廢奢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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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 財政部 張盛和 土地增值稅 房地合一 社會住宅 奢侈稅 重購退稅

好房網News記者馮牧群╱台北報導

財政部長張盛和8日赴立法院進行「房地合一稅制規劃情形」專案報告,會中針對稅改有初步規劃方向,包含與綜所稅分離課稅、比照綜所稅級距、並給予長期持有房地與自用住宅優惠;同時,財政部傾向停徵奢侈稅,且房地合一後稅收將提撥一定比例用於社會住宅,以回應社會期待。

財政部長張盛和8日赴立院報告房地合一稅制規劃方向。(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

財政部長張盛和。(好房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張盛和指出,對於房地合一課稅,各界主要關注焦點在於交易所得應按實際價格計算,這次研議方案主要為健全稅制,回應各界對落實租稅公平及居住正義的期待。經過兩次座談會並參考各國作法後,財政部初步規畫方向如下:

一、修正所得稅制,土地增值稅維持現制,課徵營利事業或個人課稅所得的計算,以減除土地現值漲價總額方式消除重複課稅,使土增稅的租稅優惠能夠同步轉軌,不涉及修憲也不影響地方財政。

二、個人部分:
1.課稅方式:以房地合一的實際交易價格計算交易所得,與現行綜合所得分離課稅。
2.課稅稅率:比照現行綜所稅課稅級距及稅率。
3.長期持有優惠:長期持有房地超過兩年,依照持有年數,最高可減徵75%。
4.自用住宅優惠:所有權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僅有一戶房地、出售總價在一定金額以下,並符合自用住宅規定者可予免稅。另重購自用住宅,除了重購價格高於出售價格可全額抵退稅,重購價格低於出售價格也可按比例抵退稅。
5.取得成本:按實際取得成本認定。無法提供取得成本者,已取得房屋時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依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的現值認定成本。
6.相關費用:出售房屋或土地須支付的必要費用如仲介費、廣告費、搬運費等,可列為成本扣除,但使用期間的房屋稅、地價稅、管理費、清潔費、貸款利息則不可列為成本。另外包括工程受益費、土地重劃費,及因為土地變更使用而無償捐贈公共設施用地者,捐贈土地公告現值總額也可減除。
7.自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30天內,納稅義務人應申報繳納;同一年內出售房地兩次以上者,辦理後一次申報所得稅時,須將同年內各次出售房地交易所得合併申報繳稅。

至於房地合一的配套措施,有關不動產的奢侈稅財政部將停徵,外(陸)資將採累進稅率課稅,以防止炒作房價;且相關稅收經立法通過後,有一定比例做為社會住宅基金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