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18 17:35:25米堤亞

恨人如己

馬太福音18章21-35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因為他沒有什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寛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寛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裏,等他還了所欠的債,眾同伴看見他所作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麼?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主耶穌說:『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讀經感言:
[1]饒恕是沒有具體可以量化的指標,饒恕是心理的改變來自 聖靈的工作,並非人自己可以單獨完成的過程,因為饒恕是人自己心裏真正得到 天父上帝愛和醫治的開始!(人們只有自己覺得內心滿足時,才會有能力去付出原諒別人的代價)
[2]人自己『主觀』的貧乏之下,總覺得自己是不足的,因此不斷的向 天父要恩福,卻也『只進不出』的方式在賒欠自己原本對 天父就該付出的部份,因為一直覺得不滿足,所以 天父給的越多,人反而越想多要一些來填滿自己的貧乏感!一直到不可收拾的地步為止!
[3]主人因為憐恤他的感受和他肯求饒的態度,所以就原諒他並免去他一切的債,怎知這惡僕人對自己是一個標準對別人又是另一個標準,才走出主人的門一眼看見那欠他並不多的另一個同伴,竟一把掐住對方的脖子硬是要對方還錢才肯罷休,對方無法『立即』償還時,竟將對方下在監裏,這種心態就好像人們對傷害我們的人,大都不肯忘懷並想要立即報復的心態,硬是將對方關在自己的『心牢』中,直到自己肯原諒對方的那天,才讓對方自由一般,其實真正被關進去的是自己而非對方!
[4]結局是 天父上帝採用這惡僕對待別人的標準,來處理他自己的債務問題,事情的結尾是… 天父是仁慈的上帝, 祂遵循的原則是『愛人如己』的律,如果我們不了解這原則和自己的關係是什麼?就只能在『等號』的兩邊為自己畫下悲劇句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