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03 23:54:48蔣小姐
土地分割交換‧可解決爭議
事隔39年的土地分割案,要如何翻案?律師提供3種見解,其一是透過行政訴訟,主張撤銷或改正地籍圖,其二是向法院主張物權分割錯誤,撤銷錯誤的分割行為,最後則是最務實作法,所有屋主或地主協商,透過土地分割交換等手法解決。
律師陳建良說,如果是房子蓋好才分割土地,房子不可能蓋在錯誤的土地上,這起案件可能是分割時出錯,錯誤原因有二,其一是地主提供的界址不明確,其二是地政事務所指界錯誤。
陳建良表示,如果是地政所的錯誤,可打行政訴訟主張撤銷或改正地籍圖,但是要提出證據,且此官司牽涉到其他地主或屋主的權利,要撤銷或更正並不簡單。
他說,如果是地主的錯誤,可訴訟主張撤銷錯誤的分割行為,不過,必須是在分割後一年之內提出,事隔39年,已經超過了時效。
第三種則是最務實的作法,但地主或屋主要有共識,否則也不易達成,就是彼此協商,透過土地分割交換等手法解決爭議。
自由時報/記者張瑞楨/中縣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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