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14 12:11:35蔣小姐

房地產「租/售」通路已分道揚鑣

其實因為房地產當中「租」與「買」的問題,兩者之間的單純與複雜的差異性頗大,租屋屬於較為短期且單純之性質,有關租賃的契約雙方擬定非常容易,不同於買屋需要面對的繳稅、貸款、過戶登記等複雜事項。一般房屋租賃制式的契約書到文具店買回來就可以簽了,甚至於在網路上面的資訊取得也相當便利,各個租屋網之中也都可提供下載,因而現在一般人在租房子時,找仲介的情形已經愈來愈少了,一般住宅與套房的租屋市場,對於委託租賃型態的仲介依存度也愈來愈低了。

租屋廣告新通路的成功崛起

正常來說,一般的行銷模式不外乎就是在媒體上「買廣告來賣商品」,在房地產的通路市場上,網路上有許多的租售網,算來自身其實就是一種廣告媒體,可是因為業者經營策略的成功,不靠既有的免費網路資源來行銷業務,反倒直接在電視媒體上「買廣告來賣廣告」。瞬息之間,仲介市場這塊「租/售」的招牌,不同板塊的各路人馬更加速明顯地分道揚鑣了。

房地產買賣仲介與租賃服務的市場,因為網路廣告新通路的崛起,也因而切割得更加徹底了,許多知名品牌的房仲業者早就擺明了不做租案,房仲專員也多鮮少開發委任租屋的服務,除非是屋主自動上門託租,才會順便做一下服務,要不然就是朝向商、辦、廠等大型的租賃市場,走「商仲」路線,而一般住宅與套房的租賃市場,就自然讓它流向傳統佈告欄張貼或是網路廣告媒體這兩種極端不同的管道。

租屋資訊財讓主客雙贏

其實許多租屋網站在起初時都是由免費提供廣告而開始的,以免費廣告說明其資訊呈現的形態,隨著廣告刊登數量不斷新增,舊廣告會隨之退到第2頁、第3頁……因為頁面版位有限的競爭,廣告主為了搶刊首頁,達到有效曝光的宣傳效益,也就必須不斷重複再刊登,這樣的機制製造出刊登「頻率」和「次數」的量,也創造了競爭性和商機。有些廣告主會願意付費購買固定首頁或特定的版位,當免費廣告的網站刊登和瀏覽數量達到一定的規模之後,免費廣告服務所擁有的首頁附加價值空間就創造出了更高的收費效益。

現在租屋網站的訊息寬廣,有愈來愈多的房東、房客已經習慣並接受這樣的廣告模式,租屋網站賺取房屋租賃的資訊財,收取小額的刊登費用,以「小額X大量」的累積營收也是相當可觀的。相對就房東與房客來說,可以省下「仲介服務」一個月的租金,只要是金流機制簡單便利,提供付款的方式愈容易,使用者大多還是會願意小額付費的。

【本文作者為網路地產王資深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