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08 18:50:14蔣小姐

景氣差房客落跑? 向法院聲請討回

最後更新:2009/07/08
 
 
【網路地產王╱綜合】
  時機歹歹,不少人包租公、包租婆,轉進租屋市場套利,不過,景氣不佳,如果不小心碰上欠租不還的房客,不但賠了夫人又折兵,更是請神容易送神難!律師建議,遇到積欠費用的惡房客,只要到法院填妥支付命令聲請書,一旦法院認定理由成立,即會發出支付命令給房客,衍生的費用也可一併聲請對方支付。

■ 備齊欠款證明 書面聲請即生效

  李太太將畢生積蓄買了一棟舊公寓,隔成三間套房後出租上班族,每個月收租兩萬多元的收入,不但可以拿來繳納房貸,還可以有一筆為數不小的收入,不過,碰上了這波金融大海嘯,房客紛紛退租不說,還有房客乾脆趁著房東不注意,偷偷打包行李回南部,積欠的兩個月房租也石沉大海,讓李太太大嘆:錢難賺!

  「凡是所有金錢的債務,都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來催討!」立詳法律事務所律師盧天成指出,聲請支付命令只要附上如水電費、房屋修繕費,以及請求支付命令衍生之相關費用、收據、發票等欠款證明,都可以用做聲請支付命令的證明,並以書面方式,向房子所在地的地方法院聲請,甚至完全不用開庭審理。

■ 合約詳填戶籍地 租屋糾紛有根據

  盧天成說,一旦法院收到聲請後,只會書面審理,一旦法院認為理由成立,就會直接核發支付命令寄給對方,而聲請費用為1000元,比透過訴訟更便宜,如果房客在收到支付命令20日內提出異議,就進入訴訟程序或調解程序,但房客倘若沒有異議,支付命令等同於確定判決效力,可就對方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

  中信房屋行銷企劃部副理江龍名也提醒房東們,與房客在簽約時,最好在合約上寫下雙方的戶籍地地址,同時在雙方合約的行使期間,務必保留相關支出花費等單據或文件,萬一未來雙方因租賃問題衍生金錢糾紛,屆時就有證明可向對方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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