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17 21:52:34han1103

第一次出庭經驗

上週一是我從事司法工作以來第一次收到法院的證人傳票
該張傳票是因選舉前我跟我的主詢學長共同詢問高雄市某位市政府的小官員
該小官員當時在詢問室承認了罪行
但送去複訓時卻翻供不承認自己剛在本處裡所陳述的筆錄
於是透過律師向院方說我們是誘供嫌疑人而要求院方傳喚我們到案對質


相對於我的主詢是頂頂大名的白學長
他對於出庭當證人的經驗很多
他曾說當時高捷弊案時還跑去台北出庭
在庭上你會發現台北的大律師個個伶牙俐齒
完全抹滅了當初報考律師懷抱的真理與正義
在庭上雙方的供辯大戰才刺激
所以因為有了白學長的豐富經驗及將與我共同出庭
我才放心準備出庭 況且還可以領五百元耶


平常律師在詢問室都算客氣
但是到了法庭上馬上威風凜凜
當然法庭上是他們展現身手的地方
除了找尋我們詢問過程中有無瑕疵或有無不符合法定程序
有無逼供有無誘供等等
另外當然也要表演給他的委任人看阿


但自從刑事訴訟法修法後
以及司法單位的透明化後
在詢問過程中皆有錄音錄影存證
已幾乎沒有早期那種威脅 利誘 毆打逼供嫌疑人承認的狀況


當進入庭內審判長確認我及我的主詢學長身分及立誓言後
要求我暫時到外面
先對主詢的學長問問題
(真可惡~我超想聽白學長的回應)
換到我後~律師問我當日詢問的時間點
老實說我打筆錄的次數絕隊超過百次以上
見過的人也超過百人以上
我怎麼可能對那個市政府小官員那天整個詢問過程有印象呢?


律師接著問我進入該單位幾年了?
一聽到我回答知道我是菜鳥
為了凸顯我的經驗不足
接著設好很多陷阱等我跳入
還問我辦案是不是有績效阿?
(我心裡OS難不成律師或法官就沒有績效壓力嗎?)


當日的筆錄製作期間是中午12:45
律師進來的時間是14:07
筆錄結束時間是16:00
所以爭議的時間在於律師未到場前的那段時間
我們究竟有沒有誘供


在律師未到場前
嫌疑人有表示律師未到場前可以接受詢問
所以根本沒有任何問題
而且是否有無誘供可以勘驗錄影帶阿


反正律師問我很多問題
我的回答~我都有依照法定程序製作筆錄
絕對沒有誘供
更何況問到關鍵性的問題大律師當時也在場
最後筆錄結束後大律師向嫌疑人拍肩表示~誠實是上策
那這何來誘供呢?


事後白學長跟我說律師問他的不多
因為發現他講的頭頭是道無破綻可攻擊反而選擇攻擊我


不過在那中間白學長點出了一個關鍵
除了向法官表示過程一切合法
否可建議院方勘驗錄影帶
另個重點在於要那嫌疑人承認前
當時白學長有請他抽一支菸並告訴他
~~你慢慢抽根菸慢慢回想
等你抽完菸後
你回答陳述什麼我就寫什麼~~
顯見嫌疑人有充分時間思考如何回答
更顯見沒有誘供之詞


在這件案子中律師是最被我看不起的地方
因為明明對方有犯罪
還試著要幫對方脫罪
再物證無利處之下
向院方表示我們誘供傳喚我們當證人
接著在庭上預先設定些能設陷阱的問題
展現律師巧言令色的攻擊的那一面
試著看看能不能影響法官的心證或判斷
若設下了陷阱就賺到了
若打輸了也沒關係
反正委任人也不懂反而會看到他的委任律師盡心盡力的幫他辯護
盡力表演下才能再贏得委任人若要再上訴二審的律師費


白學長說的好~
我們問被告
被告說我們不當取供
今天出庭律師卻對我們不當取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