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26 23:31:57

理由

分手有很多理由,
不愛了、不能專心愛了、
劈腿了、不適合了、
環境因素、心理因素…
種類繁多。


有時候甚至基於很爛的理由,
搞個誤會,
來個消失,
吃個飛醋,
鬧個情殺…


今天一位朋友,
似乎搞清楚了被甩的理由,
感覺上,
他心情輕鬆了不少,
也許分手不需要原因,
只要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理由,
這樣就能好聚好散,
不留疙瘩。


我想,
這是必要的,
給對方一個理由,
給自己一個解脫,
給對方最後的溫柔,
也許日後再相見,
還能互相點頭微笑。


這樣,
可能受的傷害會少些,
可能還有勇氣再去愛,
下一次的分手,
才不會說出「對不起,我沒愛人的能力!」
說穿了,
只是沒有被愛的自信。


好心分手,
就給個尚能接受的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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