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04 16:10:35塔裡的男孩

聞「霸凌」色變

    拜媒體之賜,「霸凌」成為近期最「夯」的議題,教育部被叮得滿頭包。教育最前線的我們,也明顯感受到草木皆兵的氛圍,相關的公文數量激增。要求我們開會,命令我們宣導,責成我們拿出具體作為。社會的眼睛一向如此,哪裡出事就盯哪裡,風頭過了眼也闔了。隨便舉個例子:有人還持續關注娃娃車的安全嗎?非得等到下一個倒楣的小孩被悶死或燒死在裡面,才能喚得有關單位「短暫的重視」!

    回顧求學過程,「強凌弱、眾暴寡、大欺小」的情形一直在生活週遭上演著,只是在當時缺乏一個名詞或者定義去解釋這樣的行為,更不用說做類型區分。依照教育部對「霸凌」的定義:

    1.兩造勢力(地位)不對等。

    2.攻擊行為反覆不斷。

    3.具有故意傷害的意圖。

    4.呈現生理或心理侵犯的結果。

且分成肢體霸凌、關係霸凌、語言霸凌、網路霸凌、反擊霸凌、性霸凌等六種類型。

 

    從定義與類型來看,別說校園內的學生,在社會職場,關係霸凌或語言霸凌更是常見。為了升遷操弄人際、排擠孤立異己、出言恐嚇、嘲笑汙辱,所在多有。翁婿婆媳、妯娌連襟等之間不和睦的親屬關係,也存在著霸凌現象。其實,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霸凌,這種偏差事件永遠不可能消失!

 

    霸凌者的偏差言行往往透過模仿學習而來,通常來自功能較為薄弱的家庭環境,或是曾經有被霸凌的經驗而影響的行為。長期受凌者的人格特質,呈現逆來順受、懦弱不敢聲張,增長霸凌者的氣勢。

 

    八德國中的新聞沸沸揚揚,所有的消息都來自媒體,報導的真實性有待商榷,不便評論。但是,個人不相信校方對於東側門時常肇生的事端一無所悉,應該都視為不願面對的真相,只是沒想到事情演變為這麼嚴重。慢慢釀成大禍的過程中,所有漠視的人都是共犯結構的一份子,很遺憾教育部選擇「斬帥穩軍心」的作法。無情漠視的人,難道不需要負半點責任嗎?

 

    平時在校園內,老師們悉心留意學生們的學習生活,尤其多關照比較容易被欺負的弱勢學生,並且多注意高風險學生的行為舉止,才能夠將霸凌事件的危害減到最低,避免事態擴大,防患於未然。對於霸凌者、受凌者,甚至是旁觀者,都必須實施心理諮商輔導。以八德國中的案例作為警惕,期勉能更加落實學生輔導與管教的實務工作。不得「友善校園」獎沒關係,讓學生們在校園裡能綻放友善的笑容比較實際些。

 

巴黎的位子 2011-01-07 00:44:41

很佩服能夠在短短時間內寫出『定義』的人...
看了這些定義,真的是幾乎無懈可擊。

不過有些霸凌的背後是黑社會的校外"小邏邏"所操控不知教育局會如何處理?

「霸凌」的定義:
1.兩造勢力(地位)不對等。
2.攻擊行為反覆不斷。
3.具有故意傷害的意圖。
4.呈現生理或心理侵犯的結果。
且分成肢體霸凌、關係霸凌、語言霸凌、網路霸凌、反擊霸凌、性霸凌等六種類型。

版主回應
官僚體系講好聽一點叫「各司其職」
說實在一點叫「自掃門前雪」
學校內的事就讓教育部一個頭兩個大了
哪管得到校外的小嘍囉
那是警政署的業務
不能「越權」...
2011-01-07 07:42:53
阿鋼 2011-01-07 00:14:18

學校是社會的小縮影
沒霸凌就像是要求社會零犯罪一樣
全世界都有的現象
政府要讓它在台灣校園消失
唉!癡人說夢

版主回應
盡量防患減少以及事後的輔導才是最重要的... 2011-01-07 07:38:26
心心心心心心心心心 2011-01-06 14:43:31

我覺得這種事
真的需要多方的制約才能達到比較有成效的結果~~
比方說家長也要適度關切小孩在校的行為
老師也要輔助學生的同儕生活
官員方也要有效提出防止霸凌之法
還有很多等等的
幫助小孩們能有個健康且快樂的學生生活才是ㄚ!!

版主回應
沒錯!
各方配合才能對症下藥...
2011-01-06 14:5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