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24 00:07:09塔裡的男孩

教育謬聞

◎台中縣一位媽媽到學校落淚抗議,因為自己的孩子國中讀了三年只領
    到一張修業證書。由於經常曠課、抽菸、不交作業,這個學生國二下
    學期操性成績才54分,學業成績有三學期不及格!
    批:孩子犯錯的時候,家長在哪裡?如果家長當初能及時拉住孩子,
            今天會產生無法挽回的局面嗎?

◎苗栗縣一名小學生上課不守秩序一直講話,老師規勸他,他還是一直
    講,老師情緒激動就動手打了小男生的頭兩下,結果因為力道太大,
    小男生頭部創傷,前額瘀傷,家長一氣之下告老師傷害。最後,老師
    不但付出55萬的和解金,還遭到法院判緩刑兩年。事後,小學生轉到
    另外一所學校就讀,一樣常犯錯,老師準備要體罰他時,小學生比了
    兩次5,暗示老師打我要賠55萬!
    批:體罰是違法的,這點無庸置疑。但整件事情,孩子學到了什麼?
            不導正孩子的想法,以後家長要付出的代價絕對超過55萬!如果
            有一天,這家長要打小孩,小孩也對家長比兩次5,那會是什麼
            情形啊?

◎除非有證據,教師才能搜學生書包。
 批:樂見其成。老師在種種限制之下,最後只需要「專心教書」就好
            。校園安全就交給警察,不知道警察有什麼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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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者 2007-07-12 19:10:32

上聯:上樑不正下樑歪
下聯:價值偏差無人管
橫批:政策失敗夫子無奈

夾腳拖鞋 2007-07-01 14:20:56

老師..有證據才能蒐書包

那麼..證據要從哪裡來?

如果學生問:你有證據嗎?
那你們&quot說不定&quot會說:你這樣對師長不尊敬我可以計你過喔,

-瀟灑- 2007-07-01 11:11:01

我覺得現在的小孩都好誇張喔!!

我還曾經看過小學2.3年級就在打架罵髒話的ㄋ!!~

這社會真可怕~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