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5 12:10:00永和威峻電腦

中和維修電腦/主機板/筆電/液晶螢幕.電視 02-29427676

連續性侵小三男童 無罪逆轉判9年

〔自由時報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台東一名從事電腦維修的林姓男子,連續性侵一名智能不足的男童,還恐嚇不得張揚,若不從就打,造成男童身心重創;但案經台東地方法院審理,認為男童於警訊、偵查及庭審證述內容和時間不一致,罪證不足、判決無罪。台東地檢署提起上訴,花蓮高分院日前審結,認為林男雖抗辯無證據能力,但並未舉出有何顯不可信的情況證據,結果大逆轉,改判9年徒刑。

「我有抵抗、大叫救命,但阿伯還是把我強拉進廁所,網咖裡也沒有人理。」98年7月間的某日上午,就讀小三的小強(化名)和同學一起到網咖,林男恰巧也前往維修電腦,由於見過數次面,小強還喚叫林男「阿伯」;不料,數十分鐘後,阿伯竟成了大淫狼,乘隙揪住小強衣領,將他強拉進廁所雞姦得逞,事後還恐嚇不得聲張,否則就會動手毆打。

事隔兩天,林男食髓知味又再前往網咖,一見到小強就將其硬拉上小貨車,載往市區租屋處,無視小強呼喊拒絕,強制性交得逞,直到射精才停止,完事後給予百元封口費,3日後再次故技重施。

慘遭林男連續性侵得逞,小強言行漸趨異常,學校老師察覺探問,才哭著道出林男惡行。

案經台東地檢署起訴、台東地院審理,林男辯稱不認識被害人,兩人未發生性關係,也沒有帶其到租屋處;加上法官認為,小強警訊、偵查及庭審證述內容和時間不一致,罪證不足、判決無罪,東檢不服而提起上訴。

花高院審理認為,被害男童雖然智商只有69,因輕度智障導致陳述不清楚,但事實上只是在文化、學習方面比較弱,整個學習、對答上都相當清楚;至於林男雖抗辯無證據能力,但未舉出有何顯不可信情況的證據,難以採信,被害男童於偵查中的陳述則具有證據能力。

法官酌量林男性侵未滿10歲的男童,利用被害人不知人事,卻誘以金錢、施以暴力,再威逼不得洩漏,犯後仍不願面對錯誤,所犯三罪,犯意個別、行為分殊,應分論併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