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05 00:58:00春天

我是澳客?

最近為了結婚,不得不去逛街買衣服,這對一項不擅長打扮的我來說,真是一件苦差事呢!完全不知從何著手才好,又怕自己亂花錢買一堆以後不太會穿的衣服,為了這事,我可是焦慮了好一陣子,直到最近已經買了一些衣服才稍稍舒緩。

這兩天我分別去了兩家門市,大致看了一下後,門市小姐就開始稱讚我的皮膚有多好、多白,多適合穿什麼顏色的衣服等等,不斷拿衣服給我試穿,有些一看我就不喜歡,不過本著「不穿看看,怎麼知道」的信念,我就一直試穿,她就一直拿,不過可不是我叫她拿的哦!

我覺得這些門市小姐的「睜眼說瞎話」功夫真是有夠給她厲害的啦!我的身形有點豐腴,並不是每款穿起來都適合,但不管怎樣,只要我一穿出來,她們就不停地說多適合又多適合,多好看又多好看,我明明就覺得難看死了,心裡的OS是:「你瞎啦!」

我如果說了不好看,就一定要跟她交代是哪裡不好看、為什麼不喜歡嗎?不喜歡就是不喜歡,一定要有為什麼嗎?不過通常他問我哪裡不喜歡,沒種的我總是會盡量說明自己不喜歡的地方,更絕的是,我說了某些所謂的「特色」正是我不喜歡的地方時,她就會說:「好多客人就是喜歡這種特別的設計ㄟ,你怎麼可能會覺得不好…」,開玩笑,別人覺得好關我家屁事?

還有,只要我沒有強烈表達「這件不要」的那一件,就會被折好,一件件疊好放在櫃檯,一付我全部要買的樣子,這種感覺很恐怖的,隨便算一下也是上萬元ㄟ,我只是結婚,又不是開銀行。

有些試穿後我只是覺得不難看,或許也可算「不錯」,但又還不到「我要買」的境界,這種最麻煩,門市小姐就是一付「你都說不錯了,就是要包起來了,沒有理由不要買啊….」,誰規定我覺得「不錯」就是一定要買啊?就算我覺得「很不錯」,但就是不想買不行嗎?

昨天逛的那家,大概試穿了二三十件吧,一看就不適合的刷掉了,另外大約十來件是不難看,但也沒有特別想買的感覺,店員就不斷遊說要讓我刷卡分期負擔(分期又不是不用付),而且硬是要把兩件我穿起來還好而且我就是不喜歡的算進來,算起來一萬多,我一直強調那兩件我不喜歡,她還一直說:「怎麼可能?你穿起來真的很好看ㄟ,而且又不貴,一起帶啦…」,再加上一付她已經對我很好了,我怎麼這麼不上道的感覺,為什麼她聽不懂我說的「我不喜歡」?

於是乎,在內心跟自我討論一番之後,我只買了一件一穿就喜歡,再看還是喜歡的上衣(算是給她面子了),其他的我就說我無法決定,帶我男友一起來看再說吧,當場店員的臉都綠了,三位店員一起圍攻我,愈是這樣我愈是堅持不想多買,因為好像沒買會走不出去一樣的感覺很差。

好啦,眼看我這麼堅持,店員說:「好,我幫你留,你明天再帶男友過來看。」然後她又開始按計算機,我問說難道留也要繳錢嗎?她說:「對啊!不然不能跟老闆交代。」我說:「不用了,你可以留也可以讓其她客人買,如果被買走了就算我跟它沒緣吧!」開玩笑,我沒事幹嘛放個訂金在這逼自己一定要來,到時如果看了真的不喜歡而訂金又不能退,那我不是很像白痴嗎?我是真的不懂為何要這樣折磨自己呢?

今天去逛的這家更慘,我看了幾件後,店員就開始不斷拿衣服來叫我試穿,我一看連試都不想試的也叫我一定要穿,穿了十來件吧,有一件樣式喜歡但沒我的尺寸,她說要用調的,我不喜歡先付清之後過幾天再去拿貨的感覺,總覺得錢付了消費者就沒有保障,沒付錢之前把你當大爺,付錢之後把你當冤大頭,所以這件我就不想買,除非她有現貨,但是她沒有,所以不能怪我不買。另兩件看起來是還不錯,但還是有些地方我不喜歡,當我跟她說我都沒有喜歡的所以不買了,她竟然說我很過分,說我都剛才說要了現在又不要,我可是從頭到尾沒有說過「我要了」,只是說「是還不錯啦」,這樣就一定要買了啊?而且就算我剛才說要現在又不想要了又怎樣?不行嗎?這樣叫過分嗎?從頭到尾我的臉色可都是很好的哦,我說「只是因為我都沒買就很過分嗎?我想再考慮看看不行嗎?你這樣給我很大的壓力哦!這樣下次我就不敢來了!」,她就說「我沒給你壓力啊!沒看過你這種客人,反正我不差你一個客人啦!」

沒錯,我也不差你一件衣服,有錢還怕沒地方買衣服嗎?雖然覺得自己沒有錯,但整個晚上的心情還是被她弄得很糟。

而且,這兩間店就在兩隔壁,她們一定會跟對方抱怨說遇到我這個澳門來的客人!

唉,逛街好恐怖哦!

這個社會怎麼了,學校老師都沒有教什麼是「尊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