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10 19:24:00dodohuang
不動產財產規劃,該選擇贈與?還是繼承?
由於贈與稅與遺產稅修法後採用單一稅率,都是10%,兩者已逐漸接近,可是針對不動產方面來講,還是有些差別的
先行兩者的免稅額來談,以下是針對不動產部分來比較
贈與:
每人每年有220萬的免稅額,這邊的每人是指所有權人,而不是指受贈者(例如:子女)
負擔稅金: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地政規費、贈與稅(220萬以上時)
逐年贈與: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地政規費、贈與稅(=0,在免稅額內贈與),所謂的逐年贈與,比方說:每年贈與在220萬額度內,贈與土地及建物的持分部分
繼承:
免稅額:最基本的1200萬,還有配偶、子女、喪葬等等扣除額,加一加快2000萬
負擔稅金:遺產稅、印花、地政規費, 無契稅及土增稅,而且土增稅課稅的起點從繼承後開始,也就是繼承之前的土增稅歸零
由上述看來,贈與比繼承多了契稅及土增稅,所以在作選擇時,土增稅就算一個考慮的重點了,如果您的不動產會產生很高的土地增值稅時,若採用贈與時是一定要繳交的,就比較划不來
那土地增值稅不是可以用一生一次的優惠稅率(10%)?
土地增值稅的課徵,是按其漲價倍數分別乘以20%、30%、40%的累進稅率計算繳納的租稅。對「出售」自用住宅用地者,政府為了減輕自住房屋者負擔,規定一人一生一次可享受百分之十的優惠稅率。該局並表示,「贈與」移轉並非「出售」,不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