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6 16:45:25Daniel

101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稅+健康創意料理競賽」租稅宣導

101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稅+健康創意料理競賽」租稅宣導中式蔬果創意料理競賽活動簡章一、活動目的藉由辦理創意料理比賽及試吃票選活動,啟發各參賽隊伍發揮創意,製作出健康有創意之佳餚,透過活動宣導財政部各項施政成果與便民服務措施,強化民眾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觀念,並加深社會大眾對稅務之認識,提升全民誠實納稅風氣。二、活動單位主辦單位: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承辦單位: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執行單位:正聲廣播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廣播電台三、參賽對象凡就讀中部五縣市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及設籍中部五縣市之民眾,對料理創作有興趣者均可組隊報名參加;分為學生組及社會組2組,每隊參賽選手以3人為限。四、料理內容以健康、營養、美味之中式創意蔬果料理為料理主題,食材費用不得超過新台幣1,200元。五、活動時程(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1年9月10日止(以郵戳為憑)(二)決賽名單公告:101年9月30日前(三)決賽日期及地點:101年10月20日,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地址: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六、比賽辦法(一)初賽及報名方式 1.參賽者須依規定填妥完整報名資料,以中式蔬果料理為主製作食譜,並將完成作品拍照,製作成PPT電子檔光碟〈含作品名稱、食材、調味料、份量、製作方法、創意由來、成本計算及成品照片〉,於101年9月10日前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正聲廣播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廣播電台【稅+健康創意料理】徵選小組收〈地址: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2段760號〉。 2.由專業人士擔任評審,依公平及公正原則以書面評選方式,各組評選出12隊進入分組決賽,101年9月30日前公佈決賽入選名單於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網頁(www.ntact.gov.tw/b52.asp),並於決賽前通知入選隊伍。 3.參賽詳情及報名書表請至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網頁下載,活動洽詢專線04-24873103轉12 吳小姐。(二)決賽 1.參賽選手須於當日賽前說明開始前(即13時45分)完成報到手續,進行賽前準備及材料檢查。超過該場比賽開始時間(學生組為14時、社會組為15時)未到者,視同棄權。 2.每組競賽時間為1小時,參賽選手須於規定時間內〈含料理完成後,桌面及器具歸位等清理時間〉,完成初賽時所提之創意健康料理1道15人份,並分裝成3小盤(每盤1人份)供評審評分,另裝1盤為12人份供展示及民眾試吃。 3.參賽者請自行準備食材,食材總採購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1,200元,金額超過者視為資格不符,並不得事先準備半成品。 4.現場提供每隊參賽隊伍單口快速爐、瓦斯、炒鍋、展示用碗盤、鹽、糖、醬油、醋等各乙組(所提供設備及器具不得損毀或遺失),其餘器具、碗盤及調味料,若有需要請自行備用。 5.比賽所用之菜餚說明卡,由主辦單位準備。參賽者須事先提供比賽菜餚名稱(含簡介),供製作兩份菜餚說明卡作為供展示與評審之用。 6.提供入選決賽隊伍食材補助費每隊新臺幣400元,決賽當日未依規定時間出席參加比賽之隊伍,視同放棄食材補助費新臺幣400元整。 7.在比賽進行中,不得出現任何暗示參賽者代表單位的標誌,包括個人制服、器皿用具、桌面佈置裝飾等。所有餐具、桌面佈置或其他器具如有任何遺失或損毀,概不負責。 七、評分標準邀請餐飲業及學界之公正人士擔任評審,評分標準內容包括刀工、取量、火候、調味、觀感、清潔及衛生。八、獎勵辦法(一)決賽當天公佈比賽結果及頒獎,每組錄取冠軍、亞軍、季軍各1隊及佳作各5隊。冠軍1隊,獎金新臺幣5,000元整及獎狀。亞軍1隊,獎金新臺幣4,000元整及獎狀。季軍1隊,獎金新臺幣3,000元整及獎狀。佳作5隊,奬金新臺幣2,000元整及獎狀。(二)入選決賽未得獎之隊伍,每人均致贈宣導品1份,以玆鼓勵。 九、競賽注意事項(一)本次比賽之入選決賽或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編修運用於宣傳、發表、出版、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成冊等權利,不另致酬。(二)參加本競賽者應保證其所提供之作品內容均符合現行法令,並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益。如有違反,應自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三)已繳交的作品恕不退回,請自行備份。(四)決賽比賽當日選手若有任何問題,該場評審委員具有絕對裁判權。(五)主辦單位保有比賽中所使用的烹飪方式及錄影,拍照之相關權利。參賽者應同意參賽作品的錄影、照相、版權將歸主辦單位所有。(六)參賽者所攜帶之器具與個人財物,請參賽者自行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毀損概不負責。(七)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取消與暫停本活動權利,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適時修改並公布於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