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02 23:17:09逸蝶

還君明珠雙淚垂

附圖為逸蝶目前留下,重新設計過的小鑽戒。

曾經,我有一顆鑽戒,一克拉。
絕美的鑽石,加上頂級切割,價值不斐。

那是有一年,他出差去美國,一待五個月,在美國認識一位鑽石商人,以非常低廉的價格買回來送給我的,那一年,我嫁給他已經八個年頭了。

由於鑽石只簡單的鑲在基本戒台上,有點單調,可惜了這顆美鑚,於是,我拿去謝瑞麟珠寶那邊,花大錢加購了兩顆三十分的美鑽,請他們設計,讓鑽戒搭配得更為美麗。
我很少戴戒指,當然,鑽戒一直都收著,而且我是隨便收在一堆廉價戒指和耳環堆中;因為,我實在不是個喜歡鑽石的人,我寧願喜歡一束鮮花。

有一天,家裡進了小偷,偷走我心愛的相機,翻箱倒櫃的,卻沒有偷走這一枚鑽戒,因為鑽戒在一小堆亂七八糟的飾品裡面,小偷沒注意到,真是萬幸!
離婚的時候,他突然問我:"那顆我從美國買回來的鑽戒呢?"
"在抽屜裡。"我說。
"還給我吧!"他說。
"啥?你不是送給我的嗎?"我很訝異。
"喔!不!"他說:"這顆鑽戒,是送給我太太的,現在妳不具這個身份,所以我要收回。"
我一句話也沒說,找出鑽戒,就往街上去,走到一家熟識的銀樓,請老闆把那顆一克拉的鑽戒挖出來,鑲回原來的基本戒台,然後請老闆把另外那兩顆我自己買的小鑽石設計一下,鑲成另一個戒指。

回到家裡,我把鑽戒還給他,一點也不留戀,也全無不捨。
偶爾翻到這枚只鑲著兩顆小鑽石的戒指,還會想起這一段往事。



還君明珠雙淚垂?
我還君鑽石呸呸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