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4-15 15:07:15阿國

求求冬瓜標

這件事情果然應驗了台語俗諺「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吃豬腳麵線」,他一審被判二十年、褫奪公權十年,現在果然減半了...。不過這件刑事案件短期間內也沒機會進到三審了。他的所作所為怎麼會「合法」?當個議長花三千五百萬喝花酒,我以前在台中縣府的轄區有一部份是台中海線(龍井、大肚、大里、太平、霧峰、烏日);他在用公款喝花酒的同時,我卻要竟夜開車在處理半夜在溪谷偷倒廢棄物的不法業者,拿到的報酬是一百八十塊的「膳雜費」。他被羈押,樁腳、兒子顏寬恆(也是十幾歲就當爸爸了)和兩位「夫人」去靜坐抗議,抗議完了,他們招待樁腳的方式竟然還是上酒家。那邊的人根本不在乎顏清標是不是有能力當個好立委,他們在乎的是他夠不夠力,犯了法時能不能給他們關說開脫。這樣叫我們公務如何執法呢?既要青山綠水、新鮮空氣,又要民意代表幫忙關說污染事件,這不是矛盾的嗎?

每個違法的業者都說他是「冬瓜標」的親戚,我們這些手無寸鐵的小公務員,要面對的是腰間插兩把槍(家裡還有衝鋒槍)的顏里長、顏省議員、顏縣議長以及現在的顏立委(他參加選舉從未失敗過)。恐懼加上憤怒,好像是陳情人一致的感受。他們製造污染的人的邏輯都是「你們怎麼都不去捉別人要來捉我?」,就好像顏清標說:「大家都是用『飲食店』的發票去報帳的,我怎麼會犯法呢?別人怎麼都沒事?」問題是:哪家飲食店有小姐陪妳喝酒?短短一兩年要花三千五百萬吃飯的?

我離職時剛好要成立海線稽查隊,想必我很有可能被調去那邊(因為外地人,要調動比較容易,沒有「離家太遠」的問題),過了一段時間的磨練萬一變成了隊長(我是職等最高的基層稽查員),就要直接和冬瓜標衝撞了,想來就一把冷汗。還好我出國留學了。

求求冬瓜標,不要再去污辱媽祖了,這麼離譜的流氓,實在沒有資格去求媽祖保佑的。

阿國

>顏清標今晚8時赴鎮瀾宮向媽祖上香告安 (2001.1.3. 20:18)
>【謝憲昌/台北報導】

前台中縣議長顏清標涉貪瀆和教唆殺人罪嫌,元月2日下午4時在台中高分院第2審被判刑11年6個月,並科罰金200萬元, 法官同意顏清標以500萬元交保,限制在大甲居住。

身兼大甲鎮瀾宮董事長的顏清標,2日晚間8時前往鎮瀾宮向媽祖上香告安,他表示,所作所為都是合法,媽祖會保佑他官司平反。
大學生 2008-04-15 18:23:43

因為老師的報告要求,我第一次參與大甲媽祖繞境活動,途中,我也很疑惑為何一個有黑道背景的人,可以挾媽祖之名把自己弄得清高?
那些愛載他的鄉民真不知在想什麼?難不成是有得到他的好處嗎?

版主回應
就是一句「夠力」呀! 2008-04-15 22:5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