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14 16:25:44WOO

過期的礦泉水

長期暴露在陽光或處在高溫下的飲用水,到底能不能喝?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林杰樑表示,飲用水最好不要直接曝曬在陽光底下或高溫中,否則水質一定受到影響,如果超過三天以上,就不宜飲用。

林杰樑指出,處於高溫中的飲用水一定會受到二次污染,水質容易產生變化,不少民 眾常把加油站所贈送礦泉水放在後車廂,再慢慢取用,其實這是相當不好的習慣。而沒有喝完的飲用水,如果還是放置在類似環境,更會孳生病菌, 更加危險。

林杰樑提供一個辨識安全容器的小秘訣:瓶罐底部是否有肚臍眼?如果有的話,則屬於PET製造,材質較為穩定耐熱;如果瓶底沒凹陷,就要小心,可能是材料較不穩的PVC,應該少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