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03 18:33:20⑩
不勝其煩
這裡將會是我的新家,連站台名稱和自己的暱稱都得改掉,就怕被他搜尋到。
對於那個經營了8年的地方,實在很捨不得,但最終也只好這樣。
他好煩欸。
※
最後,你沒有選擇他。
他惱羞成怒,公開抹黑你、羞辱你、傷害你。臉書上捏造關於你的醜聞,你手機裡充斥他傳的怒罵侮辱訊息。
你終於看清楚,除了幼稚和不上進之外,他還是個蠻不講理、沒品德、沒修養、低俗又賤格的爛人。
你不相信公道自在人心,你討厭被誣陷,你滿胸冤屈,但,你是不是要為了這一口氣而陪他演馬戲、鬧笑話?
然而,你也猶豫,為了避開傑這個人而把日記全盤搬走,這樣算不算懦弱逃避?
你不肯定到底值不值得,就算認真面對他,辯駁贏了一仗半仗或許能夠舒緩滿胸冤屈氣,但是你本質壓根就不擅長爭辯,每次跟一個人翻臉對質,事後總是內傷好久,你大概已經猜到你辯不過這人,因為你擱話不及他狠,你分得清是非黑白,無法強詞奪理,那你始終是會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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