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半熟。記憶微溫~Lesson 5. 流氓總部
阿閔一邊吃著肉羹泡飯,一邊看著手錶。(嗯…現在五點半,還有半小時該怎麼打發呢?)
按照以往的慣例,少年放學後通常都會去附近一家店名叫做『輕鬆一下』的電動間,玩兩道快打旋風II輕鬆一下(有時選怪獸、有時選印度阿三,但相撲手才是他最自豪的科目),一直撐到肚子開始抗議時,才去巷口的麵攤祭拜五臟廟,餐後再到隔壁的全家便利商店買一罐雪克33和一條77乳加(如此差不多花光了老媽給的除『安全基金』外的所有銀兩),最後熟門熟路地走向傳說中的流氓總部。
阿閔的目的地其實是間位於某棟大樓地下室的彈子房,通常只要說出『總部』,內行人就彼此心照不宣。而混混們在裡邊進行著撞球、喝酒、抽煙、賭撲克牌、與妹仔摟抱甚至親吻、玩電動、打架……總之沒有一件是校規所允許的屌事。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打架僅限於釘孤枝(空手單挑),要拖堵(攜械打群架)幹大票的請到外邊,否則老闆雄大仔會翻臉。
這也就是阿閔不在這裡玩快打旋風的原因,他認為打電動是一種純粹的娛樂,既然是娛樂就不應該夾雜太多不必要的外在情緒;所以,他寧可冒著被糾察隊抓包的危險,也不願違背自己休閒消遣的原則。
至於那些左手臂上別著黃臂章的雜碎,在混混眼中他們一個個全是訓導主任『拉虛仔』的走狗,也全是孬種,因為他們根本不敢到總部逮人。直到發生那件事之後……
(編按:當時是在一個謎樣團體的精心策劃下,再加上一點點陰錯陽差,導致差點爆發大規模的青少年集體武術團練事件,訓導仔才不得不硬著頭皮帶條子衝進去,而雄大仔還跟少年隊槓上,聽說是牽扯到啥迅雷專案的關係。此處提及,自然是與本書的主人翁頗有淵源之故;這裡點到為止,後有詳述)。
相較於總部的隱密與絕對安全,在『輕鬆一下』輕鬆的小鬼們可一點也不能放鬆,除了應付螢幕上激烈的戰況外,還必須隨時提防破門而入的糾察隊,這種刺激的氣氛有時反而會讓阿閔產生一種錯亂的自虐快感(!?);不過通常店長(或是店長的狗)也會克盡衛哨的職責,忠實地為客戶們把風——在客戶們落網前先行知會一聲,並且打開店後的小門迅速放生。這不僅僅是對熟客的尊重,同時也是生意人最基本的道義,正所謂『生意不成仁義在,下次必定擱再來。』而口碑傳開後,標榜著內有『逃生門』或是『防盜隔間』的人性化設施,便成了在那個時空背景下,電玩業者開店時招攬顧客的先決條件喲!
總而言之,總部的存在似乎提供著某種不知名的養分,無論是精神上不同程度的寄託或聊不完的話題,都令牧童們覺得彷彿三天兩頭不去那兒朝聖一番,整個人都會遜掉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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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閔對總部並沒有任何的歸屬感。從總部的角度看來,14歲的阿閔只是個旁觀者,並不是參與者。而在少年的心中,則認為總部只是因為自己沒有目的才自然而然出現的地方,或許根本就沒有人屬於這裡。所以——他對總部並沒有歸屬感,雖然在這裡常常可欣賞到即興上演的真人版快打旋風。如此為遊蕩而遊蕩的結果,就是準備回家捱罵時,天色一定是黑的;至於究竟在外鬼混到多晚,由於阿閔是個不戴錶主義者,所以連他自己都不清楚。
然而,此刻少年的左腕正配戴著一只嶄新的卡西歐電子錶,那是兩天前到學校附近的日成補習班試聽後,吵著老媽買給他的生日禮物(儘管他的生日已經過了一個多月,並且他也確實拿到了他當時想要的夜光溜溜球)。向來以精明節儉著稱的老佛爺居然很夠意思地答應這個任性的要求,只因阿閔振振有詞地嚷著——身為一個課後要參加補習的學生,如果沒有這項配備的話,未免太不像樣了。但這顯然違反了「牧童不戴錶」的不成文規定,Why?
在此不妨介紹一下牧童的標準裝扮,這些狗屁不通的傳統據說大都是從總部那邊開始流行的:
1. 雖然學校嚴格實施髮禁,但即使是理平頭也一定要留得比資優班的書蟲們長。
2. 上衣或卡其服的領子不可按照校方的要求,和外套的領子翻出來折在一起(那樣子真的很驢)。
3. 上半身的衣著就算再多,也寧可像窗簾般地垂掛著,絕不會乖乖的A進褲子或裙子裡。
(編按:這種穿法在當時有個名堂,叫做:『千層派』。)
4. 穿外套時拉鍊越低越好。但在總部裡要小心,拉鍊的位置是要排輩分的,越低表示越大尾;千萬別得罪不拉拉鍊的傢伙,懂嗎?否則很可能會沒命!
5. 承上,在總部裡如果看到最下面一顆釦子沒扣的女生,眼睛最好別亂瞄,否則很有機會被不拉拉鍊的傢伙廁所約談(少年在不久後的將來就有機會體認到這一點)。
6. 女生裙子越短越俏,男生褲管越長越酷。而一件誇張的『控巴拉褲』更是身為『七淘郎』自抬身價或重拾信心時不可欠缺的行頭之一。
7. 書包從不放書,頂多只有一本聯絡簿、一個空便當盒,連筆都嫌多餘。之所以將書包儘可能的空出來不為別的,一來用不到、二來是為了幹架時可塞磚塊K人;有鑑於此,故大多數的混混皆不戴錶,這除了他們不被要求必須有時間觀念外,還可避免在打鬥中毀損。
(編按:注意!此處所指的便當盒理所當然是空的。對~~別懷疑!午餐時牧童們會成群結隊的到別班劫掠,這就是歷史課本中所提到的『打草榖』,跟天龍八部裡的契丹匪類之行徑並無二致。切記!生物總會自己找出路,OK?)
8. 腦子可以不靈光,但書包卻不可不炫。最常見的創意是將書包前面那片布切割成鬍鬚狀,並配合一堆不知所云的標語(不過通常都會寫錯字),諸如:國士無雙、『椎』我獨尊、一擊之命(『之』為日文之平假名)、千人力、『遞』奪公權、百鬼『拾』身、爽你爽我……等等不及備載;話說回來,阿閔就有一個被人稱為『極品』的書包———試問天下英雄:有誰膽敢把耳熟能詳的『三字經』後面寫上訓導主任的名諱(而且沒有錯別字),讓斗大的六字真言天天在校園內外隨風招搖?不久聽說有某位死白爛模仿阿閔,但在人名部分改成各校帶頭大哥的綽號,其人後來……嗯~失去聯絡!了吧?
(編按:在那個年代,書包可說是莘莘學子表達自我訴求及展現個人style的廣告看板,而混混們更變相地發揚光大,在各『版面』盡情發洩對人群社會的所有不滿,同時也彰顯自己在江湖道上的『地位』!)
9. 書包的背法倒很講究——集體行動派的混混會將肩帶調到最長(幾乎過膝),然後以『單肩繞頸』的方式斜背至前方垂吊著;而一匹狼型的狠角色則會將肩帶調至最短,以『單肩側背』的方式在前方用虎口叼住書包與肩帶的連結處再下壓至腰際,使整個書包像旗子般地掛在肩上。
(編按:這樣的裝扮其實不無道理,前者由於成群結黨,故著重於軍閥大亨式的氣派;而後者獨來獨往,為避免寡不敵眾之窘境,所以首重行動的敏捷性,各位看倌不妨拿出您塵封已久的國中書包比對一番,便知此處所言非虛。)
除此之外,由於當年尚不時興染髮,且多數學校仍未開放髮禁(如阿閔就讀的H中),否則以上這所謂的『獨孤九誡』肯定成了『摩西十誡』;而時隔多年,也不知總部的臭規矩改了沒?
阿閔倒是不注重這些狗屎規定,正如同他不鳥校規一樣。即使他還不習慣左腕所傳來的束縛感,但那只嶄新的電子錶,或許就是改變他以往放學後一貫作業的象徵。
因為他已有了目的,也許。
「大概好一陣子不會去總部了吧!」少年的心如此想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