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29 11:39:31Debby寶寶

太過份了

天ㄚ

真的無法接受

真的無天理

真的無法無天了嗎

土地法34條之1

是用來處理不好處理的土地才用得

不是讓建商來欺壓一般老百姓得

真的不知道這法律是在保護誰

聯我們老闆也看不下去

說就是有這樣不好的建設公司

太過份了

啊~~~~~~~~

啊啊啊~~~~~~


土地是別人的了

上一篇:峇里島1

下一篇:考驗

曉狂 2008-06-05 21:49:51

請息怒...

chun-li (莉) 2008-06-04 14:47:45

無法挽回的事實,只能要你不要生氣了。

版主回應
我當時真的很氣
後來想想我要比別人更冷靜
我才能去處理事情
去面對事情
我的心情平靜得
2008-06-05 00:43:38
☺ゞ芸 ba 2008-06-02 06:56:18

嗯..
最近挺忙的都沒來回PC


這幾天看來你的心情還是不好ˇˇ

只能跟你說加油了..


雖然我不懂:(

版主回應
不好意思
最近真的比較忙
沒有什麼時間
等比較有空我一定常去看您
很謝謝您的關心
我會加油
2008-06-03 00:3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