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14 20:15:58
梁淑華律師
駕駛人可以拒絕酒測嗎?
可以拒絕警察酒測嗎?答案當然是不行? 因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規定駕駛人拒絕接受酒測之檢定,可以處新臺幣18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該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另外依同條例第35條第6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肇事拒絕接受或肇事無法實施酒精測試之檢定者,應由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將其強制移由受委託醫療或檢驗機構對其實施血液或其他檢體之採樣及測試檢定。
如果除了消除抗拒酒測外,進而積極抗拒,與警察發生口角衝突或肢體衝突,視情形還可能會構成刑法妨害公務、公然侮辱或傷害等犯罪。
所以遇有警察臨檢酒測,還是要配合,畢竟這些動作都是為了確保用路人及自己生命、身體及財產的安全。
上一篇:個人綜合所得稅怎麼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