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7 18:06:29
梁淑華律師
酒駕找人頂替 雙雙吃官司
駕駛人酒醉駕車發生事故致人死傷,找同車乘客、配偶或友人頂包,時有所聞,不過也常常被檢警戳破,此時除了駕駛人要負公共危險或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等罪責外,頂替者也須受法律制裁。
依刑法第164條規定:「藏匿犯人或依法逮捕拘禁之脫逃人或使之隱避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犯前項之罪而頂替者,亦同。」酒駕頂替者係意圖使真正酒駕的人隱避而頂替,已違反前開法條,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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