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27 00:16:37darren_1

勞基法不修 貧富懸殊

【中時電子報 】



楊欣怡/台北報導
台灣上班族超心酸,不但工時長,工資與鄰近國家相比還比較低,1111人力銀行副總兼發言人吳睿穎表示,勞基法規定的最低薪資是15840元,這種金額政府始終不願調整,這根本是壓榨,他呼籲政府應盡速修法,別繼續讓台灣人與外勞領一樣的薪水。

吳睿穎表示,台灣的貧富差距實在是大得太離譜,有錢的人很有錢,但勞工卻是永遠無止盡的被剝削,像美容院裡的洗頭小妹,薪水就是只有15840元,而且她們每個月必須洗滿350顆頭才能領取薪水,這還不包括的打掃店面等費用,若多洗幾顆頭,每顆頭也只能抽取40元,這在台北根本連生活費都很難付得起;又如台灣的工讀生,每小時薪資只66元,這也完全不合理。

吳睿穎認為,問題源頭就是勞基法,因為勞基法久久都未調整,沒有保障合理薪水,政府漠視勞工權益的結果,就是放任企業一直以勞基法為由,繼續用極低的薪水剝削台灣人。只要與其他國家相比,就知道台灣上班族有多可憐,韓國的物價水準與台灣差不多,但社會新鮮人的薪水有4萬元,英國雖然物價較高,但大學畢業生的薪水有台幣13萬5千元,是台灣的5至6倍;而大陸的社會新鮮人平均薪水雖約為台幣3萬元,但物價比台灣低,難怪台灣上班族完全快樂不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