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24 13:01:00墨綠

戀愛、婚姻與距離

在很久很久以前,戀愛與婚姻是沒有什麼距離遠近的問題的,有的只是“成”與“不成”,“合法”或“偷情”。

那個年頭,媒婆一職地位非同小可,媒婆心術稍有不正,一個好好的姑娘家一輩子就在十、五六歲時玩完了。偏偏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連回家找親娘哭訴的機會都沒有。真是淒淒慘慘戚戚,怎一個愁字了得……

時間過得好快,一下子千百年彈指而過。不知怎的,現在屏障少了,男女都可以自主了,這個『距離』好像卻又比很久很久以前來得複雜了——你想結婚?父母連反對的手指頭都不敢舉起來——即便恨死了你(妳)選的對象也一樣。不想結婚?從沒宗教信仰的老媽,也只敢偷偷的求完了上帝再趕忙跑到廟理去燒香……

好了,現在呢,女的不必丟小手帕、玉鐲、金鐲——總之可引起意中人注意便好。男的呢,再也不必冒跌斷腿的可能,半夜爬牆(這是假設人家沒有令丫環先把門兒打開…)與小姐私會後花園。一切的一切,幾乎都可以在男女初會的第一時刻,霎時間就天雷勾動地火,開始“嘿咻,嘿咻”了。真個合乎新生活三大要求:“簡單、迅速、切實……”

這麼回歸人類基本的“戀愛與婚姻”,照理說應該是阿彌陀佛,天地眾神保佑,不但可以擁有再擁有,而且也可以天長地久了吧?畢竟千百年來男男女女最渴望不就是戀愛與婚姻自主嗎?

可如今瞧來,又好像不是這麼回事……

常聽到什麼“兵變”,“情變” 之類的話,搞了半天,原來是:熱戀中的男女,一旦不能像麻花般死絞在一起,就立刻粉碎個徹底!

那,這樣完全密不透風,沒有一絲距離的愛,一旦結了婚,有一方勢必有遠行時可如何是好?偏偏現代的工作機會——錢多,事少,離家近的,幾乎沒有,(老爸開的叫你當老闆—例外)總會有一方得在外地打拚。這頭熬,那頭也熬,一個不小心有一方耐不住寂寞,(或引誘或……)那什麼什麼的“變”就產生了。

『距離』,成了任何“變數”的合理藉口。可是,即便是外在的日夜在一起,絲毫無距離,心之距離就一定不存在嗎?

『背叛』,幻化成無數魍魎在我們四周無聲流竄、守候,伺機而入……

潘朵拉因好奇而打開盒子時,為人間放出了多少我們不想要的東西?而僅留下的那一點點“希望”,是靠著那一種材料做成的絲線在維繫?

無解……

2002/01/22初稿

【非關評論,只是牢騷滿腹,謬論盡出,全屬婦人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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