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01 12:02:30拒絕長大的靈魂

你”做自己”了嗎?

朋友提出了一個問題,做自己和自私的分別是甚麼?因為很多人,打著做自己的名號,經常口無遮攔的做出傷害別人的行為,或說出傷害別人的話。因為自己的心直口快、因為自己的不想要欺騙別人、不想壓抑自己真正的情緒。所以有甚麼說甚麼,想做甚麼就做甚麼。就是不想讓自己不開心。這樣真的是做自己嗎?真的會讓自己開心嗎?這兩點,先留待爭議。我想先問的是,勇於表達自己,就是一定會傷害別人嗎?當別人因為我們表達自己的行為或話語而受傷,是否就是活該倒楣?他們是否應該自己看開一點,不要和我們計較呢?如果是這樣,那我們是否在要求別人,不能有身之為人與生俱來的情緒呢?這真的是個合理的要求嗎?而做這樣要求的人,真的都沒有喜怒哀樂嗎?反倒之,如果受傷的人,動手或是動口反擊,是不是也可以當作他們勇於做自己呢?當我們因此而受傷,是否也可以開心的認同,或是無感的接受,我們受傷是理所當然,然後不帶任何情緒的接受呢?如果不能,那在傷害別人之前,是否應該三思、傷人之後是否應該檢討呢?

 

許多號稱愛做自己的人經常放縱自己的言語和行為,不在乎是否傷害別人。對別人的批判不假思索的不保留。當別人提出反對的意見,就說出

 

"你可以不用認同我"

"你自己愛怎麼想就怎麼想

我們意見不同,討論只會不開心

 

會說出上述等等的說詞,然後讓對方閉嘴。這樣的結果,只會讓做自己的人,越來越剛愎自用。當其他人冷眼看他荒謬的想法、邏輯和價值觀,他還自認為自己的想法無懈可擊,所以旁人只能閉嘴。當自己被旁人所孤立,只能孤芳自賞式的沾沾自喜。只是,做這樣的自己真的快樂嗎?這樣真的是自己嗎?

 

對於朋友提出的自私和做自己的問題,我的答案是區分的關鍵在於,是否在乎傷害自己所愛、所在乎的人。真正的在乎、愛一個人,你會希望對方開心。對方開心,你也會感到開心。對方如果受傷,你會感到難過。多數的我們都是這樣的被呵護長大。愛著我們的父母手足,看到我們的笑容感到開心、為我們所受的傷害痛苦,感到心疼、傷心。所以在做自己傷害人之間,其實是有個平衡。做自己不等於,就是讓自己開心。因為當我們傷害我們自己所在乎、所愛的人,我們要如何能開心得起來呢?當我們違反我們意願,去傷害自己在乎的人,我們又怎麼是真的做自己呢?當然,如果一味的只想取悅別人,完全忽略真實的自己,那自己也不可能快樂。

 

不過,這樣的結論,不就變成,人不能完全的做自己,人也不能完全的快樂?做多少自己,人要如何快樂?我想很多宗教和哲學家都有提出各種不同的答案。在選擇認同任何一個宗教或哲學家所提出的答案之前,做為一個有七情六慾的平凡人,我想說的是,做自己應該不是簡單的說自己想說的話,做自己想做的事做自己應該是一門很深的學問、一個很艱辛的修行。"做自己應該是合適的說出自己想說的話,和恰當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更簡單的說,如果你的提出自己的想法每次都會讓別人不開心,那你不是做自己,你可能只是除了涵養不好,修詞也學的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