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3-17 22:12:39伏特加萊姆

愛之適足以害之

朋友轉述了這麼個小故事:他們一家人假日出遊三義欣賞木雕,見到一座作品愛不釋手。店家看到他有意購買,便從這件藝品出自誰人手工,題材如何新穎,雕工如何細緻,產品又是限量值得珍藏等說起,最後討論到這是多麼稀有的木材。偏偏這時候他們家的小大人悶悶不樂的轉頭就走了出去。大人們談的正興高彩烈,也沒人去注意小朋友的情緒轉變,最後果然買了下來。
一路回程當然還是繞著那件木雕轉,可是小朋友只是靜默的看著窗外不發一語。終於媽媽發現不對勁,嘗試著問小朋友:為了什麼不高興啊?小朋友也不轉頭,反問他媽媽說:媽媽,如果有一天有一個人很喜歡我們家的屋頂,然後就把我們家拆了,我們怎麼辦?
媽媽說:怎麼會!你哪來的胡思亂想的念頭!不要亂想!
他說:可是你們大人為了要雕刻一個木像,就把好幾十年長大的木頭砍掉了!還一直說這木材多珍貴!那住在這樹上的小鳥怎麼辦?住在樹底下的動物怎麼辦?如果這棵樹真的那麼珍貴,你們為什麼要把他砍掉,不讓他繼續生長?
其實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許多人、事、物往往披著愛的外衣,骨子裡卻是殘忍的迫害與摧殘。一對舊識的夫妻最近離婚,而且是女方堅持離婚。離婚後男方消沉放浪沉寂非常,有人去告訴女方此事。女方說:我會選擇離開他便是因為他始終長不大,無法承受挫折與壓力。如果我繼續和他耗下去,不但我和他會一起毀掉,連孩子也會失去該有的教育!所以我寧可犧牲他一人保全自己和孩子!如果離開後他是如此,只會讓我更慶幸選擇離開是對的!
今日在住家前看到一個人開著小貨車,在附近捕抓流浪狗。本來以為是環保局捕狗隊接到民眾報案說野狗傷人,所以前來處理,沒想到越看越不對勁!
第一:該車輛前後車牌均被拔除!
第二:整部車子看不到任何標示身分的字樣!
第三:捕狗的人滿眼兇光,連看人的時候也是一臉的防備!
第四:車子上已經被捕的狗,居然多數是戴著項圈的(有戴著項圈的多是家犬)!
於是我趨前和他打招呼,但是他並不理我。我問他:在環保局的哪個單位任職?工作是不是很累?他居然惡狠狠的瞪我一眼!我又提醒他:有戴著項圈的可能是家犬,似乎不應該捕抓!他吐了口檳榔汁,再次瞪我一眼說:少管閒事!
我終於明白他是什麼身分了!於是當著他的面,拿起行動電話假意通話大聲的說:「喂!是環保局嗎?請問你們是否有派人到某地捕抓流浪狗?沒有啊?那我是不是應該通報警察前來處理?」這時他顧不得還未捕到的狗,匆匆忙忙上車離去,離開前還不忘一句:幹!你給我小心點!
在他開始捕狗時,其實週遭已經漸漸圍攏人群觀望,大家也都心知肚明知到這些被抓狗毫無生機了,但是就是沒人出聲.。甚至他走了以後,鄰居反而告訴我:我們就住在這裡,惹了這種人哪知道什麼時候他來報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又何必惹這種人?更何況這些狗也的確很麻煩!
我無奈的苦笑著!我也只是不忍家犬遭殃啊!但是這些流浪犬在眼看著同儕被捕,雖也是狺狺然吠叫憤怒,但也都只敢在此人一公尺遠的地方示威,不敢群起而攻之!這也讓我想到許多人遭遇強權欺凌,雖敢糾集相同遭遇者彼此療傷,但也只限於療傷而已!而不是組合成更龐大的力量,挺而保護那些一樣可能受害但未受害的同伴。這是為何?因為我們一直都被愛!我們已經習慣了被愛!
200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