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02 23:30:27danceforwhat

秘克琳神父擴張地盤的商業手段

以下網頁出自聯合新聞網,這則1997年的舊新聞報導了蘭陽舞蹈團想要用「加盟」的手段,吸引其他舞蹈社加入蘭陽舞蹈團的旗下,而舞蹈社除了要自備至少「三十五坪」舞蹈教室,還要付給蘭陽舞蹈團「二十五萬元」的加盟金。而蘭陽舞蹈團希望藉由這個手段,在台北多開十家「加盟分店」,並且計畫進一步推展到中南部,開更多的分店。

在此筆者不禁想請問蘭陽舞蹈團,如果坊間的舞蹈老師都已經有了三十五坪大舞蹈教室,那人家幹嘛還要笨到要交錢參加蘭陽的體系?秘克琳靠著別人的捐獻,在台北的蘭陽舞蹈藝術中心已經有了600坪大的教室,是全台灣單一舞蹈社最大的規模,這樣子還不夠感恩知足,還要用商業手段去建立「加盟」體系?

如果秘克琳真的是有意為台灣舞蹈界奉獻,他何不選擇到偏遠的花蓮、南投、台東的偏遠鄉鎮,為當地的孩子提供舞蹈教育,提升當地的藝術水準?同樣是天主教的戴立林神父,他就是去偏遠地區為孩童提供舞蹈教育,而不是去大都市裡搶生意。

2006年,蘭陽舞蹈團又去人口眾多的「新竹」開分店(別忘了這裡有成群的竹科新貴,他們應該很捨得花錢投資在孩子的教育吧),只是這次秘克琳踢到鐵板,競爭不過當地的舞蹈教室,生意作不到一年就結束營業,至於過程賠了多少錢,秘克琳閉口不提。

秘克琳一連找了黃傳進、莊美強、楊傳芬這三個商業背景出身的來主持台北蘭陽舞蹈中心,只可惜2008年台北蘭陽在楊傳芬的帶領下,發生了虐童事件上新聞,秘克琳對此也是默不吭聲,也沒跟學員的家長道歉。

開店做生意可以用「加盟」的手段,可是傳播天主的愛是沒有辦法用「加盟」「開分店」來達成的;如果「資本家神父秘克琳」老是喜歡用商業手段幫自己賺取名聲和金錢,也不要怪別人公開批評﹗



秘克琳神父的商業手段.JPG

以下是新聞完整全文

蘭陽舞蹈擴展推廣學苑

台北訊

為實踐全程教育及普及藝術教育目標,今年蘭陽舞蹈將以加盟型態大力推廣藝術教育,初期將再大台北地區成立10家蘭陽舞蹈才藝推廣學苑,之後,再推展至中南部

30年來,蘭陽舞蹈團不僅在表演藝術上成就非凡,揚名於國內外舞台,更累積教學經驗及熱忱,建立一套完整較學制度,小自幼兒的幼律班,大到追求藝術表演的成人舞蹈團,均是聘請一流師資以及使用蘭陽舞蹈團多年研討建構而起的教材,蘭陽舞蹈團創辦人秘克琳神父表示,蘭陽舞蹈才藝推廣學苑的成立,不僅是「蘭陽三十的第一份線哩,也是邁向蘭陽長期目標成立「蘭陽表演藝術學院」開端,因此,有意加入推廣藝術教育者,除了要有對藝術熱忱外,提供平35坪以上符合安全規定場地,並於第一次加入時繳交25萬元的權利金及保證金,即可成為蘭陽舞蹈才藝推廣學苑加盟主,屆時,蘭陽將負責完整師資、教材、課程安排、學苑運作管理指導,以及整體性形象宣傳。該學苑初期課程內容將以舞蹈、音樂為主,之後將陸續加入語文、電腦、繪畫、工藝、文學及週邊商品。

蘭陽舞蹈才藝推廣學苑電話(02)2722-1216

1997-04-01/經濟日報/33版/商業經營



本部落格文章同時發表於天主教蘭陽青年會的留言版,可不可以請喜歡強調「無私的奉獻」的秘克琳神父,出面解釋他為什麼想要用「加盟」的商業手段拓展地盤呢?


蘭陽青年會的留言版.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