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27 14:37:50小五
新科技--eCall車禍自動報案 救援更快速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95.04.26】
新科技讓車輛更smart,駕駛人和乘客也更安全!歐盟決定,2009年以前,在歐盟境內行駛的新車,一律要增設「自動報案裝置」,一旦發生事故,車輛將自動對外發出求救訊號,預期可讓歐盟每年車禍死亡人數減少2500人,但每輛車成本亦會隨之提高300英鎊,折合台幣約1萬7000元。歐盟的新措施,台灣可能得等到法規補強後才予以納入。
這種自動報案裝置叫做eCall,屬於車輛遠程資訊服務(Telematics)的一環,基本組件包括衛星定位系統和分布在車身多處的感應器,發生車禍時,會自動利用行動電話(網站、商品)網路,把車輛所在位置、車籍和車主資料、事故嚴重程度通報給報案中心。
如果eCall故障而無法自動報案,受傷的駕駛人或乘客還可按鈕報案,報案中心的接聽人員也可透過eCall和受困在變形車體內的人員通話。為降低錯誤報案機率,至少兩個感應器感知撞擊,eCall才會報案。
歐盟研究顯示,車輛在郊區發生事故,配備eCall將可使救難單位抵達現場時間縮短一半,在市區也可縮短四成反應時間。
雖然歐洲車廠已同意加裝,不過,預估每輛車成本將提高300英鎊(台幣1萬7000元);歐盟則認為,因多數車輛均已安裝安全氣囊感應器、行動通訊等元件,eCall成本應可降至100英鎊左右。
不同於歐盟強制裝設eCall,車廠多以提高車輛附加價值方式,提供類似功能,包括通用的Onstar、豐田G-Book等;國內裕隆汽車獨家發展的TOBE系統,更早已具備如同eCall的自動報案功能。
主導TOBE開發的裕隆汽車副總經理李俊忠表示,TOBE搭載的自動報案裝置是透過氣囊引爆訊號及車上G值感知器訊號為啟動基準,一旦判定情況危急,即自動連線服務中心,透過GPS(網站、商品)定位取得車輛位置,聯絡車主詢問是否需要協助,或代為通報「119」或「110」,「就像幫忙報案的好心路人」一樣。
相較車廠以新科技提升行車安全,官方的行車安全法規通常較落後,交通部自今年起分年實施多項補強的車輛安全法規,97年才進行歐美常見的實車碰撞。所以歐盟增訂的自動報案裝置,恐怕要等到這一波法規補強完成後,才可能思考是否納入。
新科技讓車輛更smart,駕駛人和乘客也更安全!歐盟決定,2009年以前,在歐盟境內行駛的新車,一律要增設「自動報案裝置」,一旦發生事故,車輛將自動對外發出求救訊號,預期可讓歐盟每年車禍死亡人數減少2500人,但每輛車成本亦會隨之提高300英鎊,折合台幣約1萬7000元。歐盟的新措施,台灣可能得等到法規補強後才予以納入。
這種自動報案裝置叫做eCall,屬於車輛遠程資訊服務(Telematics)的一環,基本組件包括衛星定位系統和分布在車身多處的感應器,發生車禍時,會自動利用行動電話(網站、商品)網路,把車輛所在位置、車籍和車主資料、事故嚴重程度通報給報案中心。
如果eCall故障而無法自動報案,受傷的駕駛人或乘客還可按鈕報案,報案中心的接聽人員也可透過eCall和受困在變形車體內的人員通話。為降低錯誤報案機率,至少兩個感應器感知撞擊,eCall才會報案。
歐盟研究顯示,車輛在郊區發生事故,配備eCall將可使救難單位抵達現場時間縮短一半,在市區也可縮短四成反應時間。
雖然歐洲車廠已同意加裝,不過,預估每輛車成本將提高300英鎊(台幣1萬7000元);歐盟則認為,因多數車輛均已安裝安全氣囊感應器、行動通訊等元件,eCall成本應可降至100英鎊左右。
不同於歐盟強制裝設eCall,車廠多以提高車輛附加價值方式,提供類似功能,包括通用的Onstar、豐田G-Book等;國內裕隆汽車獨家發展的TOBE系統,更早已具備如同eCall的自動報案功能。
主導TOBE開發的裕隆汽車副總經理李俊忠表示,TOBE搭載的自動報案裝置是透過氣囊引爆訊號及車上G值感知器訊號為啟動基準,一旦判定情況危急,即自動連線服務中心,透過GPS(網站、商品)定位取得車輛位置,聯絡車主詢問是否需要協助,或代為通報「119」或「110」,「就像幫忙報案的好心路人」一樣。
相較車廠以新科技提升行車安全,官方的行車安全法規通常較落後,交通部自今年起分年實施多項補強的車輛安全法規,97年才進行歐美常見的實車碰撞。所以歐盟增訂的自動報案裝置,恐怕要等到這一波法規補強完成後,才可能思考是否納入。
偵辦李宗瑞不雅影片的郭瑜芳檢察官是強盜殺人的現行犯,正在幫助下列犯嫌犯罪
全國警察是現行犯集體對我強盜殺人
桃園縣縣長吳志揚及桃園縣主計處處長鄭瑞成及桃園縣政府人事主任劉家珍及桃園縣政府主任秘書阮靜如及桃園縣人事黃子萱及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黃浩庭及檢察事務官黃曉沛及考試院院長關中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蔡璧煌及公務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董廷璽及新北市市長朱立倫及新北市副市長候友宜及桃園蘆竹鄉公所鄉長褚春來及主計室主任顏毓芬及主計室趙翊婷及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郭瑜芳是現行犯
全國的警察及地檢署檢察長及地檢署所有檢察官是共犯,我向他們報案,結果他們就去洩密,還教嗦犯嫌要對我犯罪及教嗦犯嫌要殺掉我
一.5月23日褚春來,顏毓芬及趙翊婷恐嚇我說要殺我,要打我,還妨害我名譽駡我是瘋子. 我報案,結果他們夥同警察又犯了強制罪,妨害我權利的行使.
二.3月29日蘆竹鄉公所人室主任胡文珮公然侮辱我說我犯罪.我又報案,又沒處理.
三.3月30日,蘆竹鄉公所鄉長褚春來公然侮辱我是他阿媽.我報案,又沒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