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04 16:56:02映璇

我要離婚

[2007年6月3日.晴]

  今天中午跟學妹書妤去「紛享」吃飯,隨便亂哈啦些有的沒的,總之,女生嘛,總是有聊不完的話題,尤其是抱怨別人的白目行為,現代人很多莫名其妙的行徑實在太多了,說不完。

  下午陪書妤去遠百買鞋鞋;她選了一雙蠻正點的高跟鞋,要配她的小禮服,應該會蠻美的喲~

  回到家,差不多就晚上八點了。可恨的事情即將發生!!!

  回到家,lider已經買好晚餐,可恨的是,那傢伙居然沒等我,已經開始嗑了,呿,是誰教他這麼沒規矩的,竟然自己嗑起來,沒等我!看來,我們的家規太不森嚴了!

  不過,我還是努力地想要自立自強,拿起四神湯要倒入碗;天曉得,我哪會倒這種玩意兒,以前都嘛有人幫我倒好好滴,唯獨挑來挑去,撿了個賣龍眼的,不懂得先打點好我的食物再吃自己的,呿~

  一時突然一股心酸湧上心頭~嗚……我幹嘛嫁給這種不體貼的人?可惡!

  lider看到我「青」著他,他終於慢吞吞地放下湯匙,準備來幫忙。哼!來不及了,拖下去斬了。

  說時遲、那時快,越想越氣的我,順手把東西一丟,說:不吃了啦!

  夭壽的lider實在是白目鬼轉世,也不懂得好好來討好一下,居然又開始說教:哪有一個做為人妻的在外混到這麼晚才回來?不煮飯就算了,人家買回來,居然還耍脾氣……(以下自動省略五百餘言)

  本來就在生氣的我,越想越心酸,最後決定給他大哭出來以蓋過他源源不絕的吠聲;混帳,我都快餓死了,他居然還在說教,我李某人嫁給這種人做什麼?一點點體貼都不懂!我、要、離、婚!

  大哭聲vs吠聲,在客廳繚繞不絕,其實還蠻kuso的。

  最後,實在是太餓了,我還是爬去吃肉圓&四神湯。照理說,應該戰火就告一段落了,不過,千萬別忽視白目的功力,他絕對有辦法登峰造極。

  邊吃肉圓,他又問:要不要吃煎餃,我排隊排很久才買到的耶。

  混帳,明知故問,我超愛吃煎餃的,怎麼會不吃咧。不過,為了賭氣,我還是大聲說:不要!哼!

  更氣的是,他還很白目的挾著煎餃在我臉旁邊晃呀晃的,到底是誰教他做這麼白爛的事的?我更火大了,直接大喊:滾啦,我要吐了啦……

  接下來的事,更我氣結,他,那白目兼王八蛋,把我心愛的煎餃,吃、光、了!

  嗚……我要離婚……不不不,離婚不夠,我要暗殺他!

  超火大的,心中暗暗盤算著,是不是要下些慢性毒藥,讓他慢慢地掛掉?還是拿鈍一點的刀,一刀一刀砍他,讓他痛死?到底哪一招比較好?

  他這人太過份了!我都氣到想殺人了,他還滔滔不絕的「講道理」。這人是耳聾嗎?還是失憶症,不是早跟他說過了:男女之間是沒有公平、沒有道理可言的!

  他還給我鬼扯說什麼:沒有主動先幫我倒湯,是因為要培養我獨立自主的能力!不然是見鬼嗎?倒個湯,跟獨立自主有相關嗎?那麻煩以後他自己洗衣服,是為了培養他維護整潔的功德心!

  我對他已經很沒有要求了,只有唯一一個原則,就是「體貼」,他居然還辦不好,真是太令人失望了!

  他還兀自在那邊耍白目,說:妳也沒幫我倒湯,為什麼我就一定要幫妳倒!

  非常之好,我看這人真的腦筋結構鬆散,就跟他說了,「男女之間,沒有公平、沒有道理」,為什麼連這短短幾個字,他都記不住呢?

  然後,又開始扯:那為什麼我要體貼妳,妳就不用體貼我?

  這還不是同樣的道理,沒有公平!沒有公平!沒有公平!有沒有在聽?

  硬要「講道理」,也是可以的;為什麼他必須要體貼我?開什麼玩笑,洗衣服、洗碗、生小孩,這些事在我結婚前,我什麼都不必做,現在,我什麼都要做,而他呢?他只是持續著上班、掃地、拖地……一些他原本就在做的事;so,怎麼算都是我付出的多,那麼基於他要的「公平原則」,當然他得多體貼我一些啊。

  最重要的是,幫我倒個湯,也不過是個舉手之勞,有那麼難嗎?簡單說,就是不體貼、就是沒心嗎?那我嫁給這種人做什麼?

  更可恨的是,我都快餓死了,他還自顧自地一直說教,這又算什麼?嫁給這種人做什麼呢?

  太火大了,還是離婚吧!

民國第二丁亥.梅月
毛小思 2008-04-09 21:24:12

噗....如果妳嫁的是即將成為我前男友的這種人,我看你不會想殺他,會自己自殺。所以比較下來,你老公OK了啦,起碼他還買晚餐給你吃呢,我都是負責買的那個(殘念

蛋餅 2007-06-07 00:42:11

我看該提出離婚的是Lider吧
他太委屈了~~~~~~~~~

2007-06-05 15:16:29

哎呀~~
尹大仙,別氣別氣
基本上,lider已經算OK了啦!我家那口子更慘好嗎?
比上不足比下有餘
反正妳早就知道他很白目了,幹嘛還要跟他計較,為了這種事離婚太無聊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