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健康食品 認證先看清楚
買健康食品 認證先看清楚
@國內法規》買健康食品 認證先看清楚 2009/04/20
【元氣周報/記者劉惠敏/報導;資料來源╱北市書田診所醫師康宏銘】
Q:何謂「健康食品」?跟「保健食品」有何不同?
「健康食品」原本是一日常用語,但從民國88年8月3日健康食品管理法實施後,就變成法律專有名詞了。所有想稱為「健康食品」的商品,都需經過衛生署認證;反之,「保健食品」至今尚是一般日常用語,任何商品只要在合法範圍內,都可自稱為「保健食品」。
健康食品係指提供特殊營養素或具有特定之保健功效,特別加以標示或廣告。它屬於廣義的食品,即所有健康食品都是食品,但並非所有食品都是健康食品,而且是只有少數認證的食品才可宣稱健康食品。
Q:該如何辨識核可的健康食品?
由於「健康食品」是經國家認證,有一定的品質,也享有一定的保障。也就是只有衛署認證的「健康食品」,可以依衛生單位核准的「保健功效」為廣告宣傳。除此之外,任何食品標示或廣告如涉及「保健功效」宣稱,就違反了健康食品管理法規定。 健康食品與藥品不同,它並非以治療、矯正人類疾病為目的的食品,而僅是提供保健功效的食品。只有標有「健康食品」、「衛署健食字號」及「綠色橢圓標識」,才是衛生署有保障的健康食品。
Q:未掛「健康食品」之名的產品,就不受「健康食品管理法」管制嗎?
雖說只有核准通過的食品可以稱為「健康食品」,並受健康食品法的規範;但是,並非未掛上「健康食品」的標示或廣告的內容,就可以不受健康食品法的規範。食品廣告宣傳或標示若涉及「提供特殊營養素」或「具有特定保健功效」的話,則屬於健康食品管理法的管理對象,非僅僅是「健康食品」這四個字。
換句話說,並不是將產品名稱換成:「保健食品」、「機能性食品」、「營養食品」、「有機食品」、「天然食品」或其他類似名稱,即可逃避該法之管理,只要食品的標示或其廣告內容涉屬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特殊營養素」或「保健功效」,則該食品即應受健康食品管理法所規範。
Q:健康食品有無誇大療效問題?
所有健康食品的廣告與標示均不得超越事前審查的內容,若未依核准之方式而有誇張、誤導甚或涉及療效之內容,就是涉及誇大不實。 例如,經核准之內容為:「對於維持人體免疫系統正常功能有幫助」,這屬於人體免疫系統方面的保健功效。業者不能自行延伸為有抑制腫瘤或抗癌。因此,合法的健康食品廣告宣導均經有衛生單位驗證。業者不能老王賣瓜,超出許可範圍的宣傳自家產品。
Q:健康食品與食品有什麼不同?
衛生署食品衛生處科長簡希文常以家喻戶曉的「養樂多」為例。她說,養樂多賣了幾十年,過去沒有所謂的「健康食品」,養樂多也一樣照賣,很多人都喝過。五年前,養樂多通過「健康食品」的認證,配方與成分其實沒有太大的改變,但是,在健康食品衛生法實施後,養樂多就可以所核定的保健功效為行銷了。
目前核定的健康食品保健功效
1.調節血脂功能
2.調整腸胃功能
3.調整免疫機能功能
4.改善骨質疏鬆功能
5.牙齒保健功能
6.調節血糖功能
7.護肝功能(針對化學性肝損傷)
8.抗疲勞功能
9.延緩衰老功能
10.促鐵吸收功效
11.調節血壓功效
12.不易形成體脂肪功能
13.輔助調整過敏體質功能
民眾服用保健營養品動機
因身體不好、想調整體質佔35%
因親友在吃而跟著吃佔22%
想抗老化佔16%
醫師建議佔12%
民眾服用保健營養品的來源
自行購買佔51%
親友推薦佔23%
國外帶回佔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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